风景名胜的解释
风景名胜介绍
风景名胜的解释
    风景名胜指的是供观赏的独特的自然景物,包括山川森林、江河湖海、洞窟泉瀑、海岛石礁等。风景名胜这个词在我们这里用的很少,基本上只在风景游览区会看到,而且多数人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下面我给大家解释一下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景观,如奇山秀水、沙漠戈壁、森林草原、江河大川等;(2)人文景观,如宫殿楼阁、园林古迹、古今名人墓葬遗址、陵园寺庙、宝塔摩天等;(3)游乐设施,如公园中的动物园、植物园、各种娱乐场所、商店街道等;(4)革命纪念地,如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战场遗址、著名烈士陵园等;(5)其他如观赏植物、建筑物等。
    风景名胜还可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山岳风景名胜,即以地形险峻闻名的山地景;第二类是水域风景名胜,即以秀丽多姿见长的水域景;第三类是名城古迹,即保存完好的古代名城和各类文化遗产;第四类是田园风景名胜,即农村地区的山林野趣和田园景;第五类是综合性风景名胜,即由前四类景组成的景,如颐和园、苏州园林、天坛等。当然也有些例外,如泰山因为地处齐鲁两国的交界处,在一定程度上算作齐鲁风光。这一点从全国各地举办的多种多样的“泰山旅游节”中就可见一斑。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并不能通过旅行达到欣赏的目的。
    风景名胜的核心地带包括三种类型:自然风景区、历史名城和风景名胜区。这一概念起源于17世纪英国的地理学家威廉·康拉德, 18世纪进一步得到了法国和英国的确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1980年8月1日正式成立。根据我国政府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的分类标准,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制订的《中国地质图编图规则》的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分为五大类,它们是:自然风景区、历史文化名城(含名胜古迹)、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特殊类型。其中,自然风景区又分为十个小类。风景名胜区又分为五大类,它们是:太湖风景名胜区、桂林风景名胜区、北戴河风景名胜区、武夷风景名胜区和庐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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