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语的女人——伯莎.梅森之印象
《简·爱》是世界文学作品中一部著名的小说。读者在读这部小说时常常会被女主人公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所折服,于是就自然而然的忽视甚至讨厌伯莎·梅森这个藏在阁楼中的疯女人。从女性意识角度来看,伯莎与简·爱是同受男性社会压迫的妹。相对于简·爱而言,由于丧失语言功能,伯莎的反抗隐蔽迂回,但却更彻底。最终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在她们自己的反抗和小说的主题中实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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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的英国是世界上的头号工业大国,但社会的发展并没有改变妇女的地位。英国妇女仍然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嫁人”几乎是唯一向他们敞开的“职业”,而集谦卑、柔顺、牺牲、忘我等品德于一身的“家庭天使”或“高尚淑女”则成为当时理想的女性角。简·爱针对当时认为妇女只要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口袋就可以了的观点,大声疾呼:“妇女可以做更多的事,学更多的东西,需要运用她们的才能,需要有一个努力的场地。”“我不是天使,我就是我自己。”这句话也成了女权主义者经久不衰的口号。纵观《简·爱》,到处都渗透着女作家对爱情、自由的渴望和对妇女命运的思考。作品以“妇女人格”这一崭新的命题,向男性为中
心的社会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挑战。《简·爱》是一部女性主义作品,通过这部作品,夏洛蒂不只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而是给我们提供了广阔丰富的女性生活图景。所以在这部作品中,不仅是简·爱,其他女性一样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这里要说的就是小说中一言未发的疯女人—伯莎·梅森。
失语症原指在医学上因大脑左部受伤而造成的言语功能障碍或丧失。我们这里所说的,当然不是指妇女在生理上受到损伤而导致其言语功能障碍或丧失,实际上,“说不出”,难以说,无从述说自己经验的困境,就是典型的女性失语症。肖沃尔特曾经说过:“问题不是语言不足以表达女人的意识,而是女人未能得到充分运用语言的手段,故而被迫沉默,或陈述婉约、迂曲。”(伊莱恩 肖沃尔特《荒原中的女权主义批评》;载戴维 洛奇编《现代批评与理论》,朗曼出版社,1998,第341页。)也就是说,表达方式和交流渠道都控制在处于统治地位的罗切斯特手里,伯莎没有表达自己的机会。所以伯莎不是直截了当而是采取隐蔽迂回的方式对男性表达敌意的妇女形象。首先:伯莎的存在本身就对男性构成威胁,她的存在使她的丈夫得不到幸福,使桑菲尔德这个男性统治中心笼罩在阴郁的气氛中,她还差一点儿杀死自己的哥哥。 其次:伯莎的体貌特征、形为表现无不显示了女人的非女人化,女人的男性化,这也是对男性社会的威胁。在简·爱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之后,夏洛蒂描述了伯莎与罗切斯特搏斗的
情景:“她是个身材几乎与她丈夫一般高大的女人,但比他胖。在搏斗中,她显示出男的力气,好几次几乎掐死他,尽管他是个很强壮的男人。”当伯莎与哥哥理查德搏斗时,她也像只母老虎似的,要吸干他心里的血。另外,幽灵一样的伯莎几次跑出来制造事端也绝不是女人本分。因此可以说, 顶楼上藏着一个疯女人,决不仅仅是为了营造恐怖气氛,增加情节的离奇与刺激性。男性化或说异化了的伯莎在具有强烈使命感的女作家的构思中具有深刻内在的合理性。按照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规范,女人要求平等的权利就是发疯。这也是伯莎与简·爱的暗中合拍之处。伯莎作为男性社会压迫下的牺牲品,她所做的一切与简·爱的追求自由平等是遥相呼应的。
女教师简·爱与疯女人伯莎表面上是对立的。
简·爱“自己长得那么矮小,那么苍白,五官长得那么不端正,那么特征显著”(87页)“样子像个小修女”(119页),而伯莎“以美貌著称”,“是个美丽的女人”,“高高的,黑黑的,十分庄严”(285—286页)。简爱身无分文,但极富理智;伯莎有三万镑嫁资,但作为疯女人,毫无理智可言。两个女人原本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是罗切斯特使她们在生活上到了结合点。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二人与罗切斯特的关系变化也是相反的。对简·爱而言,
罗切斯特一开始就对简“有一种影响”,能够把她完全制服,把她的感情从自己的权利下夺走,不受他的控制。简从婚前接受他的命令,完全的服从到成为罗切斯特的依恋对象,没有简,就没有幸福,没有希望,不如到墓里的死人那儿去,再到婚后成为“他的视力”,“他的右手”,“他的骨中骨、肉中肉”,“他的生命”,实际上是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换过程。罗切斯特对伯莎则是“要一户有钱人家结亲”,“一离开大学就到牙买加去娶伯莎”。也就是说,婚前罗切斯特期待富有的婚姻,因为伯莎的三万磅嫁资,显然她是处于主动地位。婚后,罗切斯特占有了伯莎的全部财产,并以丈夫的名义把她锁在顶楼,而伯莎只能被动地承受,毫无反抗的余地。由此可见,伯莎与简爱处处处于两个极端。有可靠资料可以证明:夏洛蒂故意把简·爱描绘成书中模样。所以笔者认为,作者是有意塑造两个不同的女人。只有这样,女性生活图景才更全面,对男性社会的控诉才更彻底。
女教师简·爱与疯女人伯莎实质上是统一的。
夏洛蒂·勃朗特塑造了叛逆的新女性形象,控诉了以男性价值观念为中心的社会对广大妇女的压迫和歧视。简·爱是文学史上第一次对传统的“理想的淑女”和“家里的天使”模式的反抗。作品中简·爱是个反抗者,而笔者认为,伯莎这个传统意义上的疯女人与简·爱是同受压迫的
妹,也是个反抗的形象,且伯莎在疯子的外表下,反抗更为彻底。她们二人统一于压迫和反抗,统一于女性意识。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这种统一,就不能完全理解作品中女性主义的主题。
当简·爱“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她会“狠狠地回击”,“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狠狠地回击!这就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简爱的幼年和少年都是在一个敌对的世界里生长的,她“什么也不忘记,什么都不宽恕。”在桑菲尔德,身材矮小,穿着寒酸的简·爱凭借自己的人格美和精神吸引力把浓妆艳抹的贵族小赶出竞技场,对欺负她的虚荣浮华和男权社会进行了一次痛快淋漓的报复。简·爱的第一人称叙述角度使得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异常丰富,所以简·爱的反抗更多是体现在语言和心理上。
正如索绪尔所说:“从心理上讲,我们的思想如果不用文字来表达,就只是一团无无相、模糊不清的混乱物。”伯莎的处境正是如此。事实上,伯莎也有她自己对现实的看法,但却没有表达其看法的机会,一是因为小说的自述体题裁,二是因为表达模式或交流渠道都控制在占统治地位的她丈夫手里,所以语言不是她的武器。而作为患有遗传性脑病的疯女人,她也不可能追求精神的独立,所以伯莎能做的就是把反抗与报复付之于行动。她试图烧死毁掉她青
春的丈夫,试图刺死她幸福的哥哥,简的纱巾使她想起自己不幸的婚姻,一怒之下,她撕毁了那象征婚姻的面纱。最后她一把火烧毁了桑菲尔德——罪恶的金钱堡垒,男性统治的中心,女人的监牢和地狱。聪明的读者能够在疯狂的背后看到一个女人的挣扎反抗,能够听到一个女人凄沥的呐喊。
为她们所承受的苦难,简一再感到愤怒,而伯莎则心怀仇恨;在丧失人格的诱惑面前,简选择了逃离,而伯莎在有机会逃走时却选择留下来用生命去报复。二人的反抗一个内在,一个外在,一个在于心理,一个在于行动。通过把这两个女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作者达到了她的目的:全面唤醒女性意识。所以如果能够从同一个角度,同一条水平线看待简·爱与伯莎,她们是统一的。
《简·爱》的评论家们对小说结尾简·爱继承遗产的问题众说纷纭。这笔遗产让简·爱还了圣约翰兄妹的人情债,也让她在经济上取得了独立。看起来这个贫穷的女教师获得了经济与爱情的全面胜利。但朱虹认为这个结局在形式上落入“大团圆”的俗套,在人物刻画上否定了简·爱的精神价值;祝庆英批评它“削弱了现实主义力量”;杨静远也为夏洛蒂的画蛇添足而感到遗憾。笔者认为,我们可以把结尾和伯莎带着三万磅财产嫁给身无分文的罗切斯特联系在一起。
综合上文,这应该是作者有意的安排。这样一来伯莎的起点就成了简·爱的终点,再加上一个女人的反抗与报复为另一个女人的幸福扫清了障碍,简·爱与伯莎不是正实现了完美的统一吗?
[参 考 文 献]
(1)杨静远.勃朗特妹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2)杜焱.试论《简·爱》中伯莎形象(J).丹东师专学报,1999(77).
(3)方平.为什么楼顶藏着一个疯女人(J).读书,1998(9).
(4)朱虹.禁闭在角里的疯女人(J).外国文学评论,1998(1).
(5)方平.读者是享有特权的隐身人(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1(1).
(6)范文彬.论《简·爱》的经久性魅力(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1(1).
(7)韩敏中.坐在窗台上的简·爱(J).外国文学评论,1991(1).
差一点你就是我的女人是什么歌(8)杨莉馨.父权文化对女性的期待(J).南京师大学报,1996(2).
(9)王侃.妇女与写作(J).浙江师大学报,1999(5).
(10)翁德修.英美文学中的女权思想(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5).
(11)胡全生.女权主义与后现代主义(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6(1).
(12)许桂亭.漫议西方文学中“野、丑、怪”的形象与意象(J).天津师大学报,1995(3).
(13)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祝庆英,译 .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责任编辑:王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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