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9.04.03 |
施行日期 | 2019.04.03 |
文号 | 临政办发〔2019〕17号 |
主题类别 | 森林资源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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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17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单位:
《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警惕松材线虫病疫情北扩的警示通报》(警示通报〔2016〕2号)以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
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面临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威胁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从而做到一旦疫情传入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松林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松树树种主要包括落叶松、红松、樟子松、油松、云杉等,均是松材线虫病的寄主树种和危害对象。我市树种组成占5层以上的松林面积为19388公顷,其中:落叶松10092公顷、红松7526公顷、樟子松808公顷、油松22公顷、云杉940公顷。
二、防控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以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完善检疫、测报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责任明确,层层负责,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严防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
入,确保一旦传入后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和迅速封锁扑灭。
(二)工作目标。
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目标如下:一是全面开展疫情监测调查工作,确保监测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实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制度,加强检疫巡查,确保复检率达到100%;三是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应迅速上报,确保采取强有力措施封锁扑灭。
(三)主要任务。
1.健全疫情监测调查制度。以林场、乡镇(林业站)为监测调查实施单位,以管护员(营林员)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员,结合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对辖区内所有松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全面登记,按规定时间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切实将疫情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寄主林分小班,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监测调查结果。
2.强化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我市森防检疫机构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对管辖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省外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复检告知,并
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各木材检查站要对省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登记和验证把关,发现无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告知森防检疫机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调森防检疫、林业公安、林政稽查等部门加强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从省外()调入及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违规行为。
3.对枯黄枯死的松树进行全面监测调查。针对登记的寄主林分内枯黄枯死松树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进行调查,已经枯黄枯死、失去防治价值、排除松材线虫病感染的松树或松林,要保证所需采伐指标,及时伐除,避免天牛、小蠹、吉丁虫等蛀干害虫暴发成灾。同时要加强对松林的抚育管理,对纯林采取混交改造措施,提高松林抗御灾害能力。
4.对发现的疫情要采取果断封锁除治措施。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应严密封锁现场,及时上报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就地采伐销毁疫材疫木,迅速扑灭疫情。
5.加强对媒介昆虫的防治。在我国已知的松材线虫媒介昆虫主要有松褐天牛、褐梗天牛、云杉花墨天牛、云杉小墨天牛。对有上述媒介昆虫发生的松林,要制定防治技术方案,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降低松材线虫病疫情感染风险。
三、疫情监测调查
(一)监测调查范围、重点区域及时间。
1.监测调查范围。市内所有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包括红松、樟子松、油松、赤松、长白松以及云杉、冷杉、落叶松。
2.重点调查区域。包括交通沿线、边境沿线、风景区、木材集散地、重点工业矿区、电力电讯建设和改造工地、部队营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木材加工点、木材市场、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的松林,特别是曾经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松木制品等地点附近的松林。
3.监测调查时间。每年2次,在春季4—6月份和秋季8—10月份对辖区内寄主松林集中开展专项监测调查工作。在非调查期,也要随时观察寄主松林生长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松树枯黄枯死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及取样鉴定。
(二)监测调查方法。
1.寄主林分登记。根据乡镇(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结合寄主松林的实际分布情况,逐小班进行编号登记,填写《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小班登记表》,将小班资源信息录入《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系统》,并绘制乡镇(林场)松林分布示意图。
2.专项调查方法。以乡镇(林场)为基本调查单元,按规定的调查时间,逐小班对寄主松林实施调查,查明寄主松林是否有枯黄枯死情况发生,记录每个小班枯黄枯死株数,填写《松材线虫病踏查记录表》,计算寄主松树枯黄枯死株率,调查媒介昆虫分布危害情况,并在寄主松林分布示意图上标出所在的小班位置。
3.抽样方法。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抽样调查。对发现枯死、濒死的松树,首先要排除因非疫病因素导致的枯黄枯死,包括牲畜破坏、森林火灾、干旱等。其次查看枯黄枯死松树是否表现出松材线虫病的典型外部症状,如针叶变先从下部老叶开始呈现黄褐至红褐,当年不脱落,树干上有天牛产卵痕、侵入孔、皮下有天牛蛀道,树脂分泌减少或停止等症状。最后选择具有典型外部症状的、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寄主松树作为抽样对象,并用GPS进行定位。小班内枯黄枯死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剩余数量1%-5%。对抽取的样株,在树干下部、中部、上部选取3个取样部位,若整株没有完
全枯死的可多取1个已死亡的侧枝。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g木片,或在取样部位截取2cm厚的圆盘,所取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详细记录样品号、树种、取样时间及取样人等相关信息,填写《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记录表》。
四、疫情防控技术
(一)检疫执法监管。
1.系统查询。市森防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新版检疫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查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包括: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电缆盘、光缆盘、木框、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情况,对调入单位或个人进行调入复检告知,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分散使用。
2.检疫巡查。市森防检疫机构要联合市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开展检疫巡查行动,各木材检查站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登记调入使用单位名称、地点及,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无热处理标记的松木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并及时交由森防检疫机构依法查处,严防疫情人为调运传入。
3.检疫抽样方法。现场检查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截面是否有松脂痕迹,木材比重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是否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并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1%-5%,采取表层或分层方法进行抽样检查,对有天牛危害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取样检查,填写《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抽样记录表》,将抽取的样本带回实验室进行分离镜检鉴定。
(二)样品的保存及分离鉴定。
1.样品的保存。对采集的样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保存: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若需长时间保存,应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但保存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2.分离鉴定。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交到市森防检疫机构,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制作临时玻片,将分离的线虫沉积液滴在玻片上,在酒精灯火焰上过5-6次,烫杀载玻片上的线虫,最后盖上盖玻片进行镜检观测。松材线虫的鉴定特征参见《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样品进行分离鉴定后应及时作销毁处理。若不能自行鉴定,应及时自行送交国家权威机构予以鉴定。
6月份彻底结束疫情 (三)疫情的封锁扑灭。
1.检疫封锁。在疫情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疫情,要对疫情发生林分及周边200米的范围用警戒条带实施紧急封锁,派人员昼夜死看死守,严禁人畜进入,严防疫情传出。
2.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临江市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程序规定启动预案,全面实施应急响应,按照疫情封锁扑灭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有效调动人、财、物力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彻底扑灭疫情。
3.封锁扑灭技术。(1)清理销毁疫木。对疫情发生林分,要组织专业队进行除治,及时对病死木、枯立木、衰弱木、虫害木进行彻底采伐清理,伐除木(包括1厘米粗的枝丫)严禁运离采伐现场,必须当场进行火烧销毁或削片处理,严禁疫木下山。(2)伐根除害处理。伐根高度应低于5厘米,在伐根上放置磷化铝1-2粒,施药物后用0.8毫米以上厚度塑料薄膜覆盖并埋土压实(使用该方法处理期间的最低气温不低于10℃),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或者烧毁,严防媒介昆虫繁殖。(3)防治媒介昆虫。一是采用饵木诱集,适用于媒介昆虫1年1代的地区。饵木应当设置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小班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边缘的松林使用,严禁在没有粉碎(削片)或者烧毁处理条件的区域使用。作业要求:
在当地媒介昆虫羽化前2个月,选取发生区内林间衰弱松树设为饵木,在饵木胸径部环剥10厘米宽的环剥带,环剥深度应当至木质部。饵木每10亩可设置1株,并对每株饵木进行编号和定位,于每年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将饵木逐一伐除后全部进行粉碎(削片)或者烧毁处理。二是喷药防治,在媒介昆虫成虫羽化期,喷洒噻虫啉微胶囊,触杀羽化成虫。三是对林分释放肿腿蜂等天敌制品对媒介昆虫进行生物防治。(4)严密封锁疫情。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准私自砍伐、藏匿病死松木,违者以盗伐罪论处。交通、邮政等部门及个体车辆一律不得承运、收寄疫情发生区的松木及其制品。各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值班,严格检疫检查,对失职者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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