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实施方案...
  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实施方案(2015)
  根据通中法(2015)30号《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经研究决定,自今年3月至11月,在我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公正执法、忠诚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人大评议政法机关为契机,以提升审判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为落脚点,以促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有效地监督、指导我院审判工作为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推动我院队伍建设、审判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旁听评议的案件范围和重点
  此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范围包括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旁听重点案件是::(1)人民法院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件;(2)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
定的典型案件;(3)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件;(4)人民法院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件;(5)社会关注度较高及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开庭的案件。
  三、旁听评议活动的形式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主要采取邀请旁听和随机旁听两种形式,邀请旁听由有关业务庭自行选择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在庭审前8 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决定,报送材料中必须注明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案由、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案情简介等。领导小组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庭审前一周将上述案件信息报送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协办和中院办公室。随机旁听,由同级人大、政协(或代表、委员)从开庭排期公告中随机选择案件,提前7 天通知相关法院联络部门,自行到法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后,由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评议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发放表格等多种方法进行,评议为评分制,每一项评议内容对应不同的分值,并据以计算得分,每个案件的评议分值由评议总分除以参评人数计算取得,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评议意见及建议(表格附后)。
  四、评议主体和内容
  此次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主体:驻海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省级以上人大代表不少于辖区内省级以上代表总数的30%,市人大代表不少于辖区内市人大代表总数的40%。本院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必须邀请本部门负责定向联络的代表参加,适当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为保证评议活动的效果,承办法官要在庭审前向旁听代表委员介绍案情、争议焦点,并提供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的重点内容是审判人员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正确实施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在庭审活动中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情况。
  五、活动步骤
  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从3月份开始,截止到今年11月上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下旬)。具体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活动开展。(2)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汇报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相关事项,积极争取支持。
  2、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0月底)。在此期间,我院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
议案件不得少于8件,各审判业务庭不得少于1件。各庭计划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时间安排如下:4月份(民二庭),5月份(民一庭、开发区法庭),6月份(知识产权庭、高新区法庭、南莫法庭),7月份(行政庭、李堡法庭),8月份(刑庭、曲塘法庭),9月份(少年庭、墩头法庭)。
  3、总结阶段(11 月上旬)。对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评议意见,查存在问题及不足之处,由相关业务庭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报院办公室,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书面报告有关整改情况。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专门总结,提出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11月15号前报中院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使人大政协监督富有成效,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筹划。充分认识到评议活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审判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的一个途径。旁听评议期间,要安排有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陪同,并经常性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
  2、分工明确,保障到位。为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应在庭审前做好准备工作,业务庭要根据代表人数确定审判法庭,行装科要派专人确保灯光、音响、电脑等法庭辅助设备的正常使用,值庭法警要注意维护好法庭秩序,负责押解的法警应保证庭审准时开始,必要时应提前提解。
  3、加强沟通,多方合作。要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和市中院的联系,及时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信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中院对本次活动的支持。领导小组与本院业务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好本次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
  4、精心挑选,认真组织。要挑选辖区内有较大影响、有教育意义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并挑选经验丰富、庭审驾驭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担任主审法官。重视邀请涉及案件相关专业的代表委员参加旁听,更好地监督法院审判工作。
  5、注重评议,整改到位。各业务庭在专项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代表。要提高公开庭审案件的当庭宣判率,提高旁听庭审的效果。不能当庭宣判的,在判决后,要及时把判决书送达参加旁听的代表。
  附表:1、旁听案件信息表
  2、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
  海安县人民法院
  2015年3月23日
  抄 送: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代委,内司委,县政协办公室,南通市中院办公室,代表联络办公室。
  海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一: 旁听案件信息表
  部门 案号 案由
  审判
  组织 独任制 审判员: 庭 审
  日期
  合议制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庭审
  用时
  原告
  (公诉人、
  上诉人) 代理人
  【辩护人】
  及单位 审级 一审
  被告
  (被上诉人) 代理人
  【辩护人】
  及单位 二审
  申诉复查
  第三人 代理人
  及单位 再审
  案
  情
  简
  介
  争
  议
  焦
  点
  所涉法律(含司法解释)摘要
  注意事项 1、 请于庭审开始前到法庭内旁听席就座;
  2、 庭审期间请关闭通信工具;
  3、 庭审期间请勿吸烟。
  附件二: 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
  法院 案号 案由
  审判
  组织 独任制 审判员: 庭 审
  日期
  合议制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庭审所
  用时间
  原告
  (公诉人、
  上诉人) 代理人
  【辩护人】
  及单位 一审
  被告人大和政协怎么区分
  (被上诉人) 代理人
  【辩护人】
  及单位 二审
  申诉复查
  第三人 代理人
  及单位 再审
  【以上内容由开庭法院填写】
  评议项目 评议内容 评分
  庭审程序(总分40分) 1、 准时开庭,庭审纪律严明(10分);
  2、 平等保障诉讼各方行使申请回避、陈述案情、举证质证、进行辩论等诉讼权利(20分);
  3、 庭审阶段完整(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庭审小结)(10分)。
  庭审
  驾驭能力(总分45分) 4、 准确归纳争议焦点(10分);
  5、 有序组织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10分);
  6、 庭审进程有序,不拖沓、及时制止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5分);
  7、 及时制止诉讼各方提出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解释说明(5分);
  8、 适时组织调解,交待调解程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0分);
  9、 合议庭成员配合协调(5分)。
  庭审
  形象(总分15分)
  10、着装规范,形象端庄、公正(5分);
  11、语言文明、准确、流畅,使用普通话(5分);
  12、精神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各方的陈述(5分)。
  总评
  得分
  意见及建议:请结合评议项目和内容,对本案审判人员在庭审程序、庭审和调解能力、庭审形象、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评议,特别是对扣分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对其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庭审(调解)质量和效率,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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