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3.19
【文 号】旅办发[2013]55号
【施行日期】2013.03.19
迈腾轮毂【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梅雨季节是什么时候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的通知
卤肉  (旅办发〔2013〕55号)
陆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16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为进一步加大在香港地区的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巩固香港在我入境旅游市场中的基础地位,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内地旅游代表团参加本届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单位
  31个省(区、市)旅游局(委)及各级旅游企事业单位。以省(区、市)旅游局(委)为单位成立分团。
  二、参展展位
  1.展区位置。香港会议展览中心1号馆B区和C区中间。
  2.费用标准。每个标准展位(3M×3M)20,000元人民币,每个空地展位(3M×3M)16,000 元人民币。
  3.费用缴纳。现金缴纳方式:请于6月12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内地展团注册台缴纳展台费。银行转账方式:请于5月24前将展台费汇至亚洲旅游交流中心账户(账户号:01280692190682;开户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统一中心分行;开户名称:亚洲旅游交流中心有限公司,ASIA TOURISM EXCHANGE CENTER LIMITED),于6月12日注册当天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银行盖章讫付单)领取收据。
  4.展位安排。根据报名顺序、展位性质及数量,整体规划、统一分配。
  三、优惠措施
  1.现场推介。免费提供演讲厅供各参展单位使用。
  2.媒体宣传。免费在香港国际旅游展会刊上刊登参展单位信息。
  3.文艺演出。国家旅游局在内地展区搭建舞台(长9米×宽4米),鼓励各分团带当地特旅游表演团队进行现场演出。
  四、停留时间及费用
  1.内地展团在香港停留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7天6夜,详见附件1)。
  2.参展人员在港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个人零用费等由派员单位承担。
  五、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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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旅游局为各省级旅游局(委)参展人员出具《商函》和《出境任务批件》,省级旅游局(委)参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参展人员自行办理赴港手续。各地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参展。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参展工作,由各分团自行确定分团长和联系人。请按要求填写《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如安排文艺表演,请按要求填写《演出节目表》(详见附件3)。
  3. 国家旅游局将对内地展区进行整体设计,请各分团提供标准展位中英文楣板内容和2幅
电子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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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楣板中文文字不超过12个汉字,英文文字不超24个英文字母;
  --按图片实际尺寸大小(高2352mm×宽468mm 和高2000mm×宽950mm 各1张,均为竖片)提供精度不低于72dpi的电子图片;图片上的文字离图片边缘至少20CM;图片文件名请务必注明图片尺寸和所属单位名称。
  请于4月30日前将《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参展申请表》和《演出节目单》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于5月10日前将电子图片分别发送至QQ:1992290568 (***************)和14036250。
  4.请各分团根据2013年旅游宣传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准备充足的中文宣传品。需要统一运输资料的,请参照《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展品运输方案》(详见附件4)办理。
  附件:1.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参展日程
  2.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参展申请表
  3.演出节目表
  4.第2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展品运输方案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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