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篇1
    地区分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
    根据《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内部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的具体要求,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按照分局制定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对县营销部xx年季度工作运行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开好内管专题会
    七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内管培训计划和地区分局下发的各类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员开展了一系列内管培训。在第三季度的学习培训中,针对当前内管工作的实际,主要围绕《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范》和《内管课件》中的相关内容组织全员进行了学习,重点是
抓规范经营。按照地区分局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了烟专5号文件,并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
    在内管专题会中,一是根据地区分局下发的一、二级考核指标,组织大家按照考核内容对规范经营、专卖管理、零售户管理等方面开展认真的自查活动,主要检查有无不完善地方和违规行为发生。二是比照地区分局下发的专卖内管通报对我们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在讨论中,负责人表示内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在我县也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后两个月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学习。三是正逢“两节”销售旺季,部分卷烟又经常断档,在此情况下极易产生假入网、虚假订单、拆单分摊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发生,因此负责人和内管员结合自己按照内管工作内容、检查流程抽查或走访调查规范经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从总体情况看,没有发现违反内管现象发生,但十一前后仍然是容易违反内管现象的高发期,所以要求大家一定要保持内管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保证在“十一”前后做到规范经营。
    二、营销和配送环节的检查情况
    对县营销部卷烟购进、卷烟销售、入网情况、落地入户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卷烟到货核查情况,认真按照卷烟购到货单据进行核对。每周实地抽查卷烟销售情况。每
周电访日做好专卖发证零售户与实际入网销售的户数核查,每周跟随送货车走访调查一至两次,主要查看卷烟是否落地销售;是否存在串码、漏码现象。每月底用电话询访的形式核查卷烟到货情况;配送员是否核对卷烟数量、品种、规格并签字确认,每周现金是否及时入帐。经过认真核对清查,季度营销部不存在挂在零售客户名下向无证人员批供或零售卷烟问题,不存在虚假入网销售问题,不存在卖大户问题,没有虚拟客户的问题,卷烟全部落地落户销售。
    三、专卖管理环节的抽查
    日常监管从日常执法规范程度、案件查处、移交、罚没卷烟入库管理、证照管理等进行了监管。每月至少两次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进行调查。每月底抽查案件查处、制作情况,主要查看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制作是否规范、运用法律条款是否合法;查看罚没物品的入库、出库、保管是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是否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并及时登记造册。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注销。经过核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和粗暴执法现象,案件制作、处理符合法定程序,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分离制度;没有出现
罚没物品损坏和丢失的.情况。没有出现违规办理、变更、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投诉事件的发生。
    四、零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日常监管从入户核查、大户监管、异常数据监控、委托代送(定点取货)等方面开展工作。每月重点对登记在册的大户进行抽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低价销售和向无证户提供卷烟的现象。每月对销量前xx年9月30日
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篇2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xx〕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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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及时衔接。20xx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xx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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