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7.04.15
【文 号】新出联[2007]5号
【施行日期】2007.04.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怎么去掉防沉迷系统【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
  (新出联[2007]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净化网络环境,推广文明上网,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社会问题,2005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专家、教育工作者、家长等共同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该系统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诱因,利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游戏时间予以限制,作为实施“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实际举措之一。2005年8月,向全国七家主要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出《关于开发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通知发出后,各参与企业高度重视,向社会庄严承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创建绿网游环境”,并签署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使用责任书》,启动了相关工作。这些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06年3月系统的开发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进行试运行。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多项指标均已达到标准要求。为更有效地在未成年人中实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新闻出版总署又组织
有关方面制定配套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
  为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部署,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网络游戏中推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网络游戏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在线运营的各类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包括自主开发和从引进的。
  二、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附件1)在所有网络游戏中开发设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并严格按照配套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见附件2)加以实施。
  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配套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定于2007年4月15日起实施,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6月15日为系统开发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公开测试运营
的网络游戏按上述时间执行;2007年7月16日后公开测试运营的网络游戏,必须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先行开发完成,并同步实施,否则不予审批或备案,也不准公开测试运营。
  四、所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进行开发部署,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式,扩大或缩小系统功能权限等,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停止其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取消其相关许可。
  五、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开发推广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娱乐,养成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切实推进“健康上网,拒绝沉迷--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并做好有关宣传咨询、心理引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按照《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相关网站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实名身份信息验证工作,保障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针对未成年人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公安部   
  信息产业部   
  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7年4月15日 
  附件1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
  一、开发意义和原则
  1.1 开发意义
  针对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并对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制定《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让未成年人无法依赖长时间的在线来获得游戏内个人能力的增长,报偿值的增加,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者的在线时间,改变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游戏习惯。
  根据目前国内多数网络游戏采用“经验报偿模式”,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1 向未成年人普及健康游戏时间概念;
  1.1.2 对不健康游戏时间内的游戏收益进行削减;
  1.1.3 科学控制游戏的间隔时间,使未成年人获得充分的休息、学习时间;
  1.1.4 使未成年人不再依赖于“长时间在线”来获取收益,促进他们养成健康的游戏习惯;
  1.1.5 以信息提示、警示方式提醒未成年人健康使用游戏。
  1.2 开发原则
  开发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应坚持以下原则:
  1.2.1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充分考虑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他们合理安排学习、生活、锻炼身体和休闲娱乐时间,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文明上网。
  1.2.2 坚持适度游戏原则,要通过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念--“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
  1.2.3 坚持监护人责任原则,要有利于家长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依法行使监护人的权力。
  二、开发标准
  2.1 健康游戏时间标准
  2.1.1 定义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游戏时间3小时以内的为“健康”游戏时间。
  说明: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状况、网络游戏的基本特点,以及对未成年人的调查分析,累计3小时以内的在线游戏时间既无损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又能使他们适当享受到游戏的乐趣。如下一盘围棋的时间一般也需2-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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