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4.19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6号)精神,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方便众办事生活,打造全省“办事最方便”城市,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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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底前,完成“赣服通”新余分厅建设与服务接入,实现50个以上市本级高频事项掌上办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赣服通”分厅建设与服务接入,每个县(区)实现20个以上本地高频事项掌上办理。2019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实现30和50种以上市本级电子证照在“赣服通”上线应用。
  二、任务分工
  (一)建设“赣服通”新余分厅。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统一标准,对接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全新升级“新余一网通”平台,建设“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新余通”(暂定名),实现试运行。(责任部门:市信息化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二)做好分厅接入服务开发。各相关业务单位按照“新余通”接入事项清单,认真做好事项服务相关支撑系统的接口梳理工作,已建有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要通过服务接入的方式将应用全部接入“新余通”,实现不同入口、同源办理;未建设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服务集中部署至“新余通”内统一办理。各单位应做好接口提供与配合开发工作,市信息化中心按照省级“赣服通”的统一标准,规范组织“新余通”事项服务的开发,实现市本级基础服务事项全部接入至“新余通”。(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信息化中心、市行管委、市有关业务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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