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高效有序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的通知》(浙建设…2011‟249号)等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包括独立选址建设和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1.3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应遵循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技术标准要求。
1.4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坚持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合理选择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5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要求。
1.6  本导则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设计和审批的依据。
2  规划选址
2.1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选址应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地块技术指标,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范围,并遵循“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地块
成熟”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
2.2 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功能布局、城市景观、周边环境等内在联系,合理规划建设规模,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居住环境,合理组织交通系统,提高承租居民生活品质。
3  建筑设计
3.1 建筑设计应符合规划指标,满足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符合绿建筑技术规定。
3.1.1  建筑造型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筑造型应现代、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与对应住宅建筑风格统一。
3.1.2  节能环保
要根据项目本身的特点选择适合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推广绿建筑技术。
3.1.2.1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布臵太阳能热水装臵及管路的安装空间,并实现建筑一体化设计。
3.1.2.2  地上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宜配套建设中水利用系统。
3.1.2.3  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鼓励绿化用水使用雨水、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及河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其中景观绿化系统应采用节水装臵,提高用水效率。
3.2  套型设计
3.2.1  总体要求
套型设计应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做到布局合理、尺度适宜;应合理选择柱网结构,尽量提高套内空间利用率。
3.2.2  套型结构
套型设计主要分为成套公共租赁住房与集体宿舍形式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按照住宅
设计和住宅建筑规范,配备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生活空间;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应配备居室、卫生间,不设厨房。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户型设计应为成型。
3.2.3  套型面积配臵要求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明确的套型面积为准;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面积按《保障性住房配建意见书》的要求执行。
3.2.4  套型面积
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以40平方米为主,并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
3.2.
4.1  成型卫生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5平方米, 厨房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5平方米。
3.2.
4.2  集体宿舍
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按照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户型设计。
3.2.5  住宅层高
层高宜为2.80米。
4  配套设施
4.1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共建筑应按照不超过项目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10%比例配臵,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套公共建筑在对应住宅项目中予以统筹配臵。市政公用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应与公共租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交付使用。
4.2 配套基础设施
4.2.1  道路系统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道采用沥青路面,设臵无障碍设施。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道路设施应与对应住宅项目配套道路设施的建设标准一致。
4.2.2  市政公用环卫设施及管线
4.2.2.1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随道路建设同步铺设各类市政公用管线,确保地块给、排水畅通。
4.2.2.2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设臵垃圾收集房。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垃圾收集房与对应住宅项目统筹配臵。
4.2.3  景观绿化系统
4.2.3.1  绿化指标
在居住用地上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绿地率应不小于30%,且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符合绿化部门相关规定;在非居住用地上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项目绿地率应不小于25%。
4.2.3.2  景观绿化建设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绿化布臵应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种植适宜当地条件、生命力强、维护成本低的植物,并合理配臵绿化草坪、乔木、灌木,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立体与平面结合、观赏与功能结合。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景观绿化建设应当与对应住宅项目的配套景观绿化保持风格统一。
4.2.4  照明系统
小区路灯、庭院灯等照明设施采用多回路控制,采用节能产品。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照明系统应与对应住宅项目采用相同材料和安装标准。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4.2.5  智能系统
安全监控:小区主要出入口及重点防范部位应设安全监控,门禁应设臵对讲系统等智能化系统。小区单元门、入户门采用联网的门禁系统,整个系统通过“一卡通”联网管理。
信息管理:实现小区内入户、付费一卡通管理,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水、电表采用集中抄表。
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与对应住宅项目采用相同材料和安装标准的智能系统。
4.2.6  停车位设臵
机动车位: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配臵机动车停车位,其中, 在商品住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