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3
【字 号】郑政办[2008]42号
【施行日期】2008.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8〕42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市直机构调整的批复》(豫编办〔2008〕161号),设立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卫生、户外广告管
  理等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协调解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3.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处罚职能。
  4.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三)划入的职责
  市建委承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建设管理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管理工作;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参与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全市市政管理执法队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活动。
  (六)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开展城市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七) 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和路灯照明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网设施安全范围内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
  (八)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九)负责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车辆清洗行业的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防汛除雪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系统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
  (十五)负责系统内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职业道德建设;负责组织行业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投诉工作。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机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执法、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设2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公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中层和系统内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系统内团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因公出国考察等管理工作;指导局属机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三)宣传处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指导行业宣传工作。
  (四)教育培训处
  负责系统内各项业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养犬管理等培训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参与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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