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专项培训期间,公司是否需要发放工资 ?
基本案情:
小李是A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与A公司签订了期限为4年的劳动合同。A公司有意对小李进行专项培养,于是给小李安排了专项培训,并支付了20万元的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为期半年,公司与小李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协议。
小李参加专项培训后两个月,发现自行参加培训后,A公司就没有按照工资发放时间每个月发放工资,于是就到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说自己参加专项培训期间,好像一直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A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回复,由于小李属于脱岗培训,没有正常上班出勤,根据A公司的规定,小李没有上班就没有工资。小李培训结束正常上班后,就可以正常考勤并支付工资。
小李很纳闷,虽然自己的确是在培训没有工作,但培训是公司安排的,也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如果培训期间没有工资,那靠什么生活呢?
问 题:企业培训协议
本案中,A公司在小李参加培训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解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十二条: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3、本案中,小李根据A公司的安排以及与公司的约定,参加公司支付费用的专项培训,应属于参加公司安排的活动,与小李单方面未出勤上班有本质的区别。小李参加培训期间,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旧正常存续,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仍旧正常履行,因此,A公司应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考虑到小李参加培训与正常上班的工作内容确有不同,A公司可以与小李补充约定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但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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