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
要求:
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性能及功能应符合GY/T 278-2014《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加密标清定位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SJ/T 11387-2008《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及接收系统及设备通用规范》等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符合GB/T16954-1997《Ku频段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规范》中有关天线部分的规定;符合GY/T232-2011《卫星直播系统一体化下变频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符合GB/T 16649.1-200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1部分:物理特性》、GB/T 16649.2-200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2部分:触点的尺寸和位置》、GB/T 16649.3-2006《识別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3部分:电信号和传输协议》的规定。
接收机应通过与移动通信绑定实现位置锁定功能,并支持GY/T 278-2014附录A的位置锁定系统典型工作场景及流程要求。应该能实时获取、安全存储和比对位置锁定信息,并根据位置锁定信息控制接收机节目播放。可通过空中软件升级增强、改进位置锁定功能。
综合接收解码器位置锁定模块硬件技术要求及接口协议满足GY/T 278-2014附录G的要求。
1、电源开关
前面板具备一个机械开关,用于切断接收机主板电源。
2、智能卡和智能卡读卡器
智能卡插槽应位于前面板,内置读卡器,并具备插槽盖。智能卡插槽与电源(或电源接口)应置于综合接收解码器整机的对角位置。智能卡读写通信应符合GB/T16649.1-2006、GB/T16649.2-2006、GB/T16649.3-2006的要求。智能卡朝上的面应具有广电总局发布的直播卫星户户通标识和图形。
3、供电电压
高频头供电电流:≥200mA;
极化切换电压:17~19V (DC)左旋;12~14V (DC)右旋;
输出直流电压有短路保护措施。
4、应用功能
具备恢复出厂设置;
不能解调接收清流节目,只能在插入智能卡后,解调接收国家规定的我国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
音频应具备立体声、单声道、双声道模式,并有声道选择功能;
必须具有空中升级功能;支持电视购物、远程教育、益智应用、政务信息等地面数字电视多媒体扩展业务;
具备地面应急广播功能;
中文电子节目指南;
界面和节目中使用的文字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312一、二级简体字库及双字节编码方式,字号、字体满足广播者的要求。
5、使用及显示功能
能用遥控器和面板按键控制接收机主要功能,遥控器应符合GB/T 14960-1994和GY/T278-2014附录C的的有关规定;
能用图形界面显示接收信号电平强度及信号质量(或误码率);
断电及断信号记忆(原参数)功能;
操作界面友好、方便。
6、外观、标识
外观应整洁,表面无毛刺、凹痕、划伤、裂纹和变形。涂层不起泡、龟裂、脱落。金属件无锈蚀、损伤,标记清楚、正确。
接收机面板上应印制广电总局发布的直播卫星户户通接收设施的标识和图形。
接收机应配置墙上放置支架。
7、安全性
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8、环境适应性卫星电视接收机升级
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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