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140.40
K 70
备案号:46566-201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88.1—2015
代替DB11/T 388.1-2006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2015-07-08发布2015-1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与管理要求 (3)
前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1/T 388《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要求;
—
—第3部分:干扰光限制;
——第4部分:节能要求;
——第5部分:安全要求;
——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
——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8部分:管理与维护。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了DB11/T 388.1-2006《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改为《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见封面,见2006年版的封面);
——删除了引言(见2006年版的引言);
——设计要求改为基本要求,增加 4.1,4.8的内容(见4,见2006年版的4);
——增加了建设与管理要求的部分内容(见5.4,见2006年版的5.4)。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央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邴树奎、荣浩磊、马晔、王大有、梁红柳、赵建平、徐华、王磊、李铁楠、周卫新、张宏鹏、王振生、王晓英、常志刚、牟宏毅、夏昱、冷向军、张秋燕、张亚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11/T 388.1-2006。
II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物(含古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为载体的景观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65 电工术语照明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景观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道路照明和室外安全等功能照明外,使用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3.2
绿照明 green lights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
3.3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总称。
3.4
干扰光 obtrusive light
由于数量或方向特性引起烦恼、不舒适、分心或观看基本信息如交通信号的能力下降的溢散光。
3.5
溢散光 spill light
DB11/T 388.1—2015
2 从照明装置照射到照明目标范围以外的光线。
3.6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和电器附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4 基本要求
4.1 景观照明应在功能照明满足视觉要求的前提下方能进行建设。
4.2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的要求。
4.3 应强调整体艺术效果符合照明对象的功能、性质,体现其文化内涵和自身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绿照明,创造舒适和谐的照明环境。
4.4 应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选择适宜的照明方式,兼顾照明对象白天和夜间景观的视觉效果。
4.5 应限制干扰光, 控制溢散光, 防止光污染, 保护环境。
4.6 应注重节约能源,选用节能型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及电器附件,合理控制景观的照明功率密度,采用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有条件的宜采用可再生能源。
4.7 照明系统及其设施与设备应合理、可靠、确保安全,宜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保证照明工程的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
4.8 景观照明设施不应影响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并应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古建园林。4.9 重要的、特殊的景观照明应通过论证并做局部试验或模拟试验,验证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可维护性和预期艺术效果。
4.10 照明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非标产品应提供由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11 应按平日、一般节假日和重大节日的照明控制模式进行控制,并保证相应的艺术效果。
4.12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包括:
——设计说明:
•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
•白天和夜间的实景照片;
•光污染的控制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分析;
•节能、安全措施;
•照明工程涉及文物建筑或保护类建筑的具体保护措施;
•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和技术性能资料。
——效果图:
•平日、一般节假日和重大节日的夜景照明效果图;
•重要照明部位的照度或亮度计算及照度或亮度分布图。
——设计图纸:
•灯位布置图;
•布线平面图;
•供配电系统图;
•控制电路图及用电负荷(平日、一般节假日和重大节日);
•灯具安装方式、安装结构示意图。北京的风景名胜
——工程概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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