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管理办法
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意识特制订《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的管理办法
1、凡我公司分派各部门使用的车辆,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操作,无固定操作人员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日常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如实做好本部门车辆的相关记录,包括《公车使用审批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公车使用登记表》、《公车信息登记表》《公车加油记录表》,用以作为日后违章、事故及其他问题的处理的依据。
2、无分派的车辆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调配和总工毛常健管理调配。
3、《公车使用审批单》由用车部门负责人上交公司办公室或总工毛常健审批。
查询车辆的违章记录
4、《公车加油记录表》和加油卡由总工毛常健登记和管理。
5、《公车信息登记表》由公司办公室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年检、保险、违章、维修等。
6、《公车使用登记表》随车由驾驶员登记如实填写。
7、部门负责人,应了解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严格禁止公车私用。
二、违反以下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和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解决:
1、货车司机无货运资格证的。
2、闯红灯的;
3、遮挡车牌的;
4、不按规定限速行驶的;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机动车违规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8、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9、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处掉头的;
10、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1、无证驾驶的;
12、酒驾、醉驾的;
13、违反交警指挥的;
14、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有当事人承担。
2、负次要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由公司按事故责任的划分来决定当事人赔付比例。
3、如当事人不主动承担责任,公司则采取强制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责任的划分,以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交通违章产生的费用处理办法如下:
1、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全年所产生的违章,均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
2、如遇特殊情况可在提交《情况说明》并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进行报销。
3、如当事人不主动承担责任,强制从工资中扣除。
注:公司所承担的违章费用仅限于工作时间产生的违章。
公司所承担的违章处理费用,应以执法部门的正式票据为准;若实际金额与上述要求的票据不符,则以票据金额为准;若无上述要求票据,则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五、产生违章的责任划分:
1、各部门指定驾驶员的,以行车、借车时间记录等为准,若无相关记录,则由该指定驾驶
员承担责任。
2、各部门没有固定驾驶员的,以行车、借车记录等为准,若无相关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公司各部门所属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如因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扣除当事人本月绩效工资;所有在非工作时间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概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
七、全年无任何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单位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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