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3小时
防爆胶轮车乘车管理规定
1、防爆胶轮车每车限乘22人,严禁超员。
2、乘车人员上下井必须在地面候车室及井下指定候车室等车。
3、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停车点上、下车。乘车时,待车辆停稳后,按顺序先下后上,严禁乱抢、混挤及扒、蹬、跳车现象发生。
4、乘车人员必须正坐在车内,不得横坐、卧睡,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
5、严禁乘车人员在车辆没有停稳时打开车门强行上、下车,严禁出现不听从司机和车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用污言秽语侮辱他人或动手打人现象,违者按三违论处。
6、各科部室科部长、区队队长及井下所有管理人员严禁在驾驶室乘坐。管理人员上下井时,应坐在车厢后门处,现场监督维持上下车人员秩序和司机安全确认执行情况。
7、所有乘车人员随身携带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严禁入井。
(1)重量不超过15千克,长度不超过3米,不得超出车体。
(2)形状是圆形、椭圆形、圆柱形等材料不允许直接乘车入井;确需入井时,应装入编织袋、麻袋等便于携带的储物袋中,方可入井。
(3)数量较多的材料,例如多根锚杆、多条螺栓等材料,应一头对齐捆绑后,方可入井。装车时,材料严禁超重。
安全科安全员工作职责
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对科室领导负责。
⒊负责本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做好本部门有关报表统计和信息收集、处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⒋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谈话,根据路况、天气等情况详细交待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
⒌协助科室定期开展好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谈话和告诫,说服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树立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⒍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批评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科室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⒎协助科室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改善和规范作业环境。做好日常安全考核、保险、事故、隐患等记录台帐,认真统计和分析并提供准确的安全管理数据和信息,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科室做好事故救援、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置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⒐教育和监督生产从业人员爱护和正确使用生产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作业程序。
⒑所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船闸应急保障中心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查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规范应急保障作业的安全操作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苏北航务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查汽车违章记录第二条应急调度室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安全作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总结与评比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分为:潜水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测量安全操作规程、船闸检测安全操作规程及测量船安全操作规程六类。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个部门从事的作业项目的特点制订,分为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三个阶段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危险点的控制。
第五条每一类安全操作规程后都附有安全操作检查表,供每个部门在作业时自检、中心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对照打分时使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应急保障作业准备阶段,要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准备好自查表格。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查自纠,杜绝违章现象。
第八条中心将组织进行抽查。并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考核情况纳入应急保障作业考核,并作为对作业组和个人的考核依据。
第九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项目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对自查时、敷衍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处罚。
第十条抽查工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为不合格。有下列违章违章行为的该项作业评为不合格等级:
饮酒后进行作业的。
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的。
第十一条安全考核等级考核如达不到优良等级:考核为合格等级的,作业组内部要进行检查反省,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安全方面将不予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将对本次作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应急保障作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合同、自查表、抽查表等安全方面的资料报应急调度室备案。
第十三条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分层级、分专业、分工种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
安全监督管理等培训,从安全素质和技能培训上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第十四条执行安全违章四不放过。对每起安全违章行为,应做到原因分析清楚,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到位、相关人员受到教育。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制度。在网站、公示栏等开辟反违章通报专栏,对违章现象予以曝光,形成反违章舆论监督氛围。
第十六条开展违章人员告诫教育。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多次发生严重违章或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在责任追究的同时,应进行离岗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开展违章统计分析。以月、季、年为周期,统计违章现象,分析违章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在月度例会、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应急调度室负责解释。
“三品”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车站三品查堵,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结合本车站实际,订立本制度:
一、车站为旅客集散地和运输源头。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简称三品)进站上车。违反者,车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处理。
二、车站要加强三品的查堵工作。严禁三品流入车站,携带上车。
1、车站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三品从进、出站口流入车站。
2、专职检查人员要通过开包形式或通过三品检测仪手段,查堵三品进站上车。
3、车场治安管理员严禁三品从后场流入车站站场上车。
4、行包寄存、托运人员要认真检查,把好车门,严禁三品上车,更不得私自将夹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行包货物装载在车厢内和行李仓内。
四、车站要按规定配备三品专职检查人员,负责进站旅客行包货物检查,不得漏检。已配备行包X射线检测仪车站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检仪正常使用。
五、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行包检查统计,并按车站规定按时报送站长办公室。
六、查获三品的处置规定;安检人员查获的三品必须及时上缴车站指定科室或人员,并作好处理记录。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占为已有。车站指定科室或人员接到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安全。并视其数量、危险程度大小适时送交当地公安部门销毁。
七、违反以上规定的:
(1)属司乘人员责任的,视其情节轻重,作批评教育和停放处理。
(2)属车站工作人员失职的,按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
机动车院区内行车、停车的规定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车辆使用部门到安全生产技术部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以便实施门卫管理。
2.在院区内租房单位的机动车辆,因经营和工作需要需经常在院区内停放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3.到院区内临时办事的外部机动车辆的停放和通行,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停放和通行。
4.与公司或租户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原则上规定不得在院区内通行和停放。
5.公司员工和各租户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经常停放和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6.停车时应在停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的安排,保持道路的畅通。如在院区内发生车辆碰撞、刮蹭、损坏或丢失,安全部主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及时报案,减少和避免院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7.在院区内行驶车辆,应按交通标识规定行驶,在设置反光镜处应看镜行驶。
路安科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收费管理处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管理处各行规章制度,组织路产维护队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完成收费管理处下达的路产路权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
3、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搞好部门全面建设。
4、依照属地原则,配合、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搞好所辖路段的共建、共管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5、根据巡逻职责,加大巡逻密度,搞好队伍自身形象、纪律、安全等工作,了解掌握所辖路段路产、路权状况,维护交通秩序、收费秩序、养护作业秩序和清排障作业秩序,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6、检查、监督部门人员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协助分管处长审批和执行部门人员的请假、考评、奖惩等事宜;对部门人员实施考核评比工作,对违纪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收费管理处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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