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__x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1、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如何在网上发布信息  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⑶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在校园网络、学校、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电教网络中心。
  7、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8、校园网上网帐户的建立、E-Mail帐户的申请、变更等需填写申请单,由网络中心完成设置并记入运行日志。
  9、教师给家长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两位教师商量决定,信息发布人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网络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10、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的策划,内容的增删由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校办公室审核。
  11、指定专人负责本学校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12、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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