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教学院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j(含二级域名);信息为网站发布信息及手机短信息。
第三条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学院形象,对学院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学院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应及时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本部门上报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凡涉及图片信息必须加带文字注释)。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本部门所需上报的信息及时上报综合科,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上报的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在哪个版块下。
第四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一条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各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
2、本部门相关信息发布由经办人提交本部门负责人进行二次核稿、审核签字;
3、由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第二条手机短信息的审核及发布流程
1、各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学院领导进行二次核稿、签字;如何在网上发布信息
4、由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第三条高职学院、运校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各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学院领导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报送信息中心;
第四条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网络管理员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部门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应延误。信息发布工作也是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部分。
第二条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如果网站需要新增栏目或信息改版,需由相关部门提出“增栏”、“改版”意见或方案交由综合科协商,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信息发布模板见附件。
附件一:
网站通知及公告发布记录
附件二:
发布短信通知记录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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