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
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
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 城市规模(万人) |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小城市(20以下) | 3.5 | 包括县城 |
2 | 中等城市(20-50) | 3.0 | |
3 | 大城市(50-100) | 2.5 | |
4 | 特大城市(100以上) | 2.0 | |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 项目类别 |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新区 | 3.0 | |
2 | 新镇区 | 3.5 | |
注: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 项目类别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城市新区、开发区 | 2500 | |
2 | 城市一般地段 | 3000 | |
3 | 城市重点地段 | 3500 | |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 用地规模 (公顷)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3 | 20000 | |
2 | 3-10 | 15000 | |
3 | 10-20 | 12000 | |
4 | 20-30 | 10000 | |
5 | 30-50 | 9000 | |
6 | 50以上 | 8000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 用地规模 (公顷)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3 | 20000 | |
2 | 3-10 | 18000 | |
3 | 10-20 | 谷歌街景 中国15000 | |
4 | 20-30 | 12000 | |
5 | 30-50 | 10000 | |
6 | 50以上 | 9000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 项目类别 (元/公顷)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城市重点地段 | 16000 | |
2 | 大型公建 | 18000 | |
3 |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 18000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序号 | 用地面积 (公顷)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1-10 | 12000 | |
2 | 10-20 | 9000 | |
3 | 20-30 | 8000 | |
4 | 30-50 | 7000 | |
5 | 50以上 | 6000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 规模 (平方千米) | 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小于50 | 5000 | |
2 | 50-100 | 4000 | |
3 | 100-200 | 3500 | |
4 | 200-500 | 2500 | |
5 | 500以上 | 1500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 规模 (平方千米) | 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小于10 | 1.6 | |
2 | 10-20 | 1.4 | |
3 | 20-50 | 1.2 | |
4 | 50-100 | 1.0 | |
5 | 100以上 | 0.8 | |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 规模 (公顷) | 计费单价 (元/公顷) | 备注 |
1 | 小于20 | 11000 | |
2 | 20-50 | 10000 | |
3 | 50-100 | 9000 | |
4 | 100-200 | 8000 | |
5 | 200以上 | 6000 | |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六、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 规模 (万人) |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 备注 |
1 | 30-50 | 1.1 | |
2 | 50-60 | 1.0 | |
3 | 60-70 | 0.95 | |
4 | 70-80 | 0.9 | |
5 | 80-90 | 0.85 | |
7 | 90-100 | 0.8 | |
8 | 100-200 | 0.75 | |
9 | 200以上 | 0.7 | |
1 | 30-50 | 1.1 | |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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