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旨在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操作。
第三条业务定义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办理债券交易业务,并通过记账方式进行债券交割和结算的一种业务。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登记开户
(一)客户凭有效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手续。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客户身份证件,并填写相应的开户申请表格。
(三)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审核结果,为客户开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
第五条交易委托
(一)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填写《债券交易委托单》,将委托单提交给中国工商银行柜员。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委托单信息,办理债券交易委托手续。
第六条债券交易
(一)中国工商银行会根据客户委托,通过系统进行债券交易撮合。
(二)交易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交易结果通知客户,并在其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进行对应债券头寸的登记。
第七条债券交割
(一)结算日当天,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债券交易结果,将相应债券划入买方客户的账户。
(二)买方客户持有的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保管。
第八条交易查询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或柜台,查询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信息。
第三章业务要求
第九条业务开展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柜员需确保按照相关规程和制度,合规、规范地开展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
第十条客户资格审核
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开户和委托过程中,应当核查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客户符合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要求。
第十一条业务信息保密
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应确保客户业务信息的保密。工商银行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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