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及协议须知
申请使用”花呗消费贷款服务”,您需要同意本须知中的所有内容:
1. 您使用“花呗消费贷款服务”,须与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小贷”)签订《“花呗”消费贷款服务合同》,并授权重庆小贷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芝麻信用“)查询您的信用信息,用于评估重庆小贷与您的交易条件和控制贷款中的风险,有效期至重庆小贷对您使用花呗消费贷款服务申请审核不通过日止(花呗消费贷款未获批时),或者您使用的花呗消费贷款服务终止日止(花呗消费贷款获批时)。
2. 为了能让您在芝麻信用处的信用信息及时被重庆小贷查询,如果您还不是芝麻信用的用户,您应该同意并签订本须知之后所列的《芝麻信用服务协议》成为芝麻信用用户。如果您已经是芝麻信用用户,您无需重复签订本须知之后所列《芝麻信用服务协议》。在您使用花呗消费贷款服务过程中,为了您能及时、方便地向重庆小贷偿还所贷款项,您还应签署《支付宝代扣服务协议》。
3. 《芝麻信用服务协议》、《“花呗”消费贷款服务合同》被放置在同一文档中进行签约的目的
在于尽可能减少协议展示所占用的系统空间,这种协议展现形式并不影响您签约后根据不同协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及需要履行的义务,您对此不持异议。
“花呗”消费贷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15041100020801280001159644
特别提醒:
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 将为您(亦称“用户”)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在您确认签署本合同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前述条款含有免除或者限制合同另一方责任的内容。一旦您签署本合同,即意味着您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与贷款人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合同并接受本合同约束。
第一条 本服务基本信息
请关注以下基本信息要素,将有助于保障您的服务体验: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合同在向您展示时将部分隐藏您的身份信息,您的身份信息详情以指定支付宝账户对应的实名信息为准。
用户姓名:师呈程身份证号码:1****************5
还款日:每月10日
合同签订地:杭州市西湖区
合同生效要件:本合同自贷款人审核通过后或您首次使用本服务消费成功之时生效
本合同含附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二条 术语定义
(一) 声明
除非本合同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合同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花呗”消费贷款服务、“花呗”服务或本服务:指贷款人向您提供的、限于消费用途的贷款服务,
本服务仅通过支付宝公司的支付渠道为您提供。
指定支付宝账户:指您申请、使用、终止本服务所必需的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指令:指您通过指定支付宝账户,输入支付密码或按照《支付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向贷款人发出的各项指令(包括且不限于信息传递指令、授权性指令等),所有指令及其内容均不可撤销及变更,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
本金:指贷款人向您发放的未计算利息的原始金额。
应还款额:指您累计已逾期和在当月还款日应当偿还的消费贷款本金、手续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的金额总和。
应付款项:指您累计未偿还的消费贷款本金、累计已产生且未偿还的利息及其他因本服务产生或与本服务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人为您垫付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交通费、鉴定费、催收费用等。
还款日:指您所获贷的消费贷款每月的固定还款时间。
期数:指在分期服务项下,您选择的分几个月在还款日归还固定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的月数。
交易对手(卖家):指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入本服务的商户。
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淘宝平台经营者:指法律认可的经营该平台网站的责任主体,有关淘宝平台经营者的信息请查看各家淘宝平台首页底部公布的公司信息和证照信息。 “淘宝平台”指由淘宝运营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天猫,域名为tmall;阿里旅行·去啊网,域名为alitrip;一淘网,域名为etao;聚划算,域名为ju.taobao。前述主体可单称或统称为淘宝平台经营者。
余额宝代扣:指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您同意并授权贷款人代您持续向提供支付宝“余额宝”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下同)发送理财产品交易委托指令,直接将您通过“余额宝”服务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赎回,并以转让或赎回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您在贷款人处全部债务直至清偿完毕。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作出。余额宝代扣实现的时间以贷款人通知为准。
“花呗”代扣:您授权在您开通本服务的同时,将“花呗”增加为支付宝公司为您提供的各类代扣服务的扣款资金渠道之一,可使用本服务作为代扣资金渠道的具体代扣服务以支付宝公司实际向您提供的为准。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提供具体代扣服务时决定“花呗”在扣款资金渠道中的顺位,具体以页面提示或支付宝的相关规则、解释为准。
第三条 “花呗”消费贷款服务
(一)服务规则
1. 授信额度或消费额度:指贷款人根据您信用状况核定的、为您提供消费贷款的最高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可循环使用,您可登陆指定支付宝账户,在本服务相关页面查询您的授信额度。贷款人可根据您的信用状况随时调整授信额度。
2. 授信额度有效期:指在授信额度内,您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本合同初始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前,若本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从到期之日起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3. 提款申请:您应通过发出网络消费交易的支付指令,逐笔向贷款人申请提取贷款资金。贷款人有权要求支付宝公司调整您使用消费贷款的提款(支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单笔限额、每日限额和每月限额。
4. 放款审核:贷款人有权逐笔审核您的提款申请,独立做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判断。
5. 贷款发放和支付:若通过放款审核,贷款人通过支付宝公司将您申请的消费贷款资金支付给您指定的交易对手(卖家);您同意由支付宝公司根据您的支付指令(含代扣指令)按照交易所使用的支付宝服务形式完成向您交易对手(卖家)的支付。特别的,当您指定的交易对手为淘宝平台经营者时,贷款人将于您确认收货后进行贷款发放。
6.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贷款仅能用于贷款人指定的消费之用。
7. 贷款明细查阅:贷款人将于每月初在本服务相关页面向您展示上月“花呗”服务的贷款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明细、贷款本金、手续费、逾期利息等,您可主动至本服务网站查询。
8. 到期还款:您应在还款日24点前(含当日)清偿全部应还款额,逾期未清偿,将影响您的
征信记录。还款规则详见本条第(四)款约定。
9. 贷款到期日:在不分期服务项下,贷款人当月发放的消费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为下月还款日;在分期服务项下,您的贷款到期日为分期期间的最后一个的还款日。
(二)服务类型
1. 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贷款的服务类型如下,贷款人根据业务运行规则可自行决定为您提供一种或多种服务类型,在贷款人提供多种服务类型的前提下,您可自行选择:
1)不分期服务(又称不分期或下月付):指您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的还款日须一次性全额归还消费贷款本金的服务类型。不分期服务不收取手续费,在贷款人未向您提供其他服务类型的提前下,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类型默认为不分期。
2)分期服务或分期:指可分期按月归还固定金额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的服务类型。分期服务的期数和每期还款金额以本服务网站显示为准,您应于分期期间内的每期还款日按时归还相应本金和手续费。分期服务分贷款分期和交易分期两种情形:
a.贷款分期:指在每月贷款人向您展示上月贷款明细后还款日(含)前,您可对上月获贷的不分期消费贷款本金中的部分或全部申请分期,并在每期的还款日归还固定金额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贷款分期中的应还款额,自贷款到期日之次月起进行还款。
b.交易分期:指您在进行消费交易时选择分期,应自贷款发放之次月起在每期还款日偿还因该笔消费交易产生的固定金额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
2. 贷款人将根据业务运行规则不时上线其他服务类型,其他服务类型的规则和费用计收以本服务网站公告为准。
开通支付宝账户(三)费用计收规则
1. 基于本合同项下现有的服务类型,贷款人将向您收取以下费用:
1) 手续费:在您使用分期服务的情况下,贷款人将向您收取分期手续费,手续费按照消费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期按月偿还。根据分期的期数不同,手续费收取比例不同,具体的收取比例以《“花呗”服务费率表》为准。
2) 逾期利息:无论分期服务还是不分期服务,若您在还款日仍未清偿当月应还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贷款人将按每日未偿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的余额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您的贷款本金和手续费清偿完毕,具体的收取比例以《“花呗”服务费率表》为准。
2. 您使用本服务须缴纳的手续费、逾期利息等收费标准按《“花呗”服务费率表》执行,您可点击查看《“花呗”服务费率表》或在本服务网站相关页面查询。贷款人有权修改或新增费用项目或标准,费用项目或标准修改或新增后将在本服务网站进行公告,若您不同意修改或新增费用项目或标准可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本服务。
(四)还款来源与还款方式
1. 还款来源:您仅限于以支付宝账户余额、借记卡账户余额、余额宝理财产品份额等非信贷性资金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贷款人有权对您的还款资金来源进行监控与管理,并有权不时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还款资金来源规则作出调整。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服务的还款方式仅为:
1) 主动还款:您可主动登录指定支付宝账户,使用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资金来源,清偿应付款
项。
2) 自动还款: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自动在还款日起(含当日)从指定支付宝账户和指定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您不可撤销的同意贷款人自行发起余额宝代扣。
3) 指示还款:您同意,若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贷款人的指示从指定支付宝账户、您本人的其他支付宝账户、与该等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以及您在贷款人关联公司处的留存款项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应还款额,并有权进行余额宝代扣:
a) 您的消费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
b) 还款日后,通过前述自动还款方式未能清偿您的全部应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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