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怎么认定的
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
商品房是怎么认定的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且合同有效成立可以保障今后的权利,在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买房的时候,有些定义傻傻分不清。那么,商品房是怎么认定的?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是怎么认定的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

    合法申请国有土地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属于"小产权房"。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
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二、商品房分类有哪些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的中国公民。

    三、商品房的五证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该房地产项目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该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进行期房预售、现房销售等

    以上便是我整理的关于“商品房是怎么认定的”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业房即使用于居住时也是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而住宅房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同的房屋类型在购买时候流程和购买条件不同,具体的可以学习一下当地的房屋管理中心,了解下具体的行情。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学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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