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住房稳定工作的建议
要想真正的改变现在的住房价格,解决住房难问题,保持社会稳定,扭转民众对房产的依赖,还需当地政府把政策真正的落实到位,不要把“房产交易、卖地交易纳入当地的经济增长点”,本人有几点小小的建议:
1. 在文化观念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上,在舆论导向上要把创造财富和有自我的个性生活当作人生目标才行,把房子作为人生生活中很重要的目标观念要改变,不能把人生大部分积蓄和精力都投资在房产上要改变,要向民众宣传居者有其屋就行,做房奴是很不光荣的事情。
2. 确定一个“人均居住面积”,超面积征税,就像“阶梯水价”那样执行,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缴纳的税费就越多。 让“需要住房者有房住,投机炒房者无机会”。明确一套、二套、三套房的界线。
3. 全国房管部门联网,以便查询谁有几套房产, 对所有房屋进行编号,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为什么房子不可以编号呢,在中国,房子比人口还是少吧。
4. 买的是第一套住房切面积在90米以内的、所买房屋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要鼓励购买,
降低首付,降低利率。
5. 细化有效打击捂盘、惜售、拖延工期等开发商小猫腻的强硬措施,对每个项目有明确的工期要求。
6. 对当地政府官员有行政追究制,即使其离任后也要有法律上的追究。同时严查在房产交易、地皮买卖中的行贿受贿行为。
7. 每户一套房免征物业税,第二套房2%,第三套房以上(含三套)6%。
8. 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9. 每户首套房20%首付,第二套房50%,第三套房以上100%付款,不要拿老百姓存银行的钱炒房。
10.每户首套房免征房产税,第二套房5%,如果以离婚的名义在买首套房同样征收5%,第三套房以上(含三套)10%。
11.地方政府要出台详细的住房建设规划,放开个人自建住房,保护人民财产不受侵害,出台
自建房法规、标准,个人集资建房合法化,只要符合政府规划,符合建房标准,质量由国家审查,均可以进行建设。在住房难问题上要发挥全民参与的作用。
12.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集资建员工自住房,不要让房地产成为某些房产商的专有权。
13.对城市村庄建房,向国家补交土地税,符合城市规划和质量安全要求,可以给小产权房以合法身份。
14.房地产商自有资金不到60%者,取消其房产经营资格。
在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里,住宅是人民生活的基本条件,应该向制定计划生育政策一样制定和执行住宅政策,使得少部分人侵占多数人资源的现象得以缓解,社会和国家才能和谐,人民生活才能。要尽量降低住宅的投资品属性,不能让少数人把这大多数人的生活基本条件炒来炒去,要有强力措施打击操纵市场的人,否则会贻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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