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学科中的录音艺术相关专业历史发展探轶(上)
声音学科中的录音艺术相关专业历史发展探轶(上)
姚国强;赫铁龙
【期刊名称】《现代电影技术》
【年(卷),期】2017(000)001
【总页数】6页(P17-21,16)
【作 者】姚国强;赫铁龙
【作者单位】北京电影学院;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正文语种】中 文
影视艺术教育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到全面的进化历程以后,不仅为我国文化强国战略中的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丰厚的人才储备,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未来影视艺术事业发展的方向。同时,随着我国影视产业
分工的精细化和专业的深度化发展,影视中的声音作为一门艺术学科,已经成为影视文化与产业发展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缘此,影视声音中的录音艺术专业高等教育教学便在我国应运而生了。
(一)艺术类高校专业设置与录音艺术专业发展演变概览
1.1949年—1980年的高校艺术专业设置概述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界沿袭了过去高等学校只有院系、不设专业的制度。
1952年,通过学习苏联经验,教育部对国内高等学校的院系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开始在院系下面设置了专业,并第一次统一制定了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此次专业设置中,高等艺术院校调整为15所(其中电影院校1所)[1]。
1953年至1962年期间,高等学校中的社会科学专业设置逐步发展,从原来的50种增加到129种。其中,艺术增加为41种。
1959年,由教育部编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将高等学校分成9种类型,但其中并无艺术类院校。
1960年,在文化部编订的《(1960年暑期)艺术院校招生升学指导与考试大纲》中,将高等艺术院校已设置的艺术专业分成五个大类。其中,电影类专业包括电影导演、电影演员、电影摄影、电影美术、电影录音、电影学(以及电影文学)、动画、电影放映(以及修配)、电影机械制造等9个专业。这是电影录音专业第一次出现在高等教育的招生材料中。
1962年,由教育部编订、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中,在1959年版《专业介绍》的基础上新增加了“高等艺术学校”,使艺术类高校成为第11种办学类型,并将艺术专业划分成六大类。但是,这个版本中的“电影类”专业仅有电影导演、电影表演、电影摄影、电影美术设计等4个专业,并没有出现文化部《(1960年暑期)艺术院校招生升学指导与考试大纲》中的电影录音专业。
1963年,由国家计委、教育部共同修订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共列出了373种专业(不包括试办专业)。其中,艺术部分由36种专业构成,电影类有6个专业。分别是:电影导演、电影表演、电影摄影、电影文学、电影美术设计和电影工程(专业代码:110606)。
1980年,文化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当前艺术教育事业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积极而又稳定地对艺术院校现有专业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对学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1980年,全国高校共设置专业1039种。其中,艺术专业63种,比1963年的36种新增了27种。
尽管当时出版的《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并没有具体给出1976年-1984年期间艺术类高校的专业设置情况,但是在278页的一段文字和一个表格中提到了“电影录音专业”这个概念:
在现有27所高等艺术院校中,……电影类6个专业:电影导演、电影表演、电影摄影、电影美术设计、电影动画设计和电影录音专业。
2.1985——1989年的高校艺术专业设置情况
1985年,教育部草拟了《关于做好修订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提交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讨会讨论。
1986年,教育部召开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研讨会,对本科专业目录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1987年,全国综合大学与各专业院校共开设了专业398种。其中,艺术类专业170种。
1987年,教育部印发了新版本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简介》。由武汉大学出版社于1989年5月正式出版发行。
在新版本的《目录》中,共有12个学类。在艺术类中,下设了三个与录音相关的专业。分别是:音乐音响导演专业(专业编号:1209)、灯光和音响设计专业(专业编号:1230)和录音艺术专业(专业编号:1249)
这是“录音艺术”作为一个专业第一次出现在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主持编写的全国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当时录音艺术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广播、电影、电视各部门培养能从事录音工作(包括录音导演、录音师)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其“原专业名称”为“电影录音,录音艺术”。分别在北京广播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开设。
而在这一版的《目录》中,虽然是作为试办专业开设,且在分布院校一栏中也显示“暂缺”,但“音乐音响导演专业”被首次列入为新增设的艺术专业。
专科专业目录另外,还有专业编号为1230的“灯光和音响设计专业”。其前身为“舞台灯光专业”,当时分别在中央戏剧学院与上海戏剧学院开设。
3.1993——1994年的高校艺术专业设置情况
1993年7月,国家教委颁布了重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于1994年4月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大全》。
在这一版本的《目录》中,教育部对学科门类的划分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艺术”由前一版本的第12个学类并入代码为05学类的文学门类,成为文学门类下属的一个子类(二级学科)。
其中,录音艺术专业的代码由此前的1249变更为050441;音乐音响导演专业的代码由1209变更为050409;代码1230的灯光和音响设计专业被拆分为专业代码050427的“灯光设计专业”和050428的“演出音响设计专业”。
在专业分布方面,录音艺术专业的分布院校仍为北京广播学院与北京电影学院两所;而音乐音响导演专业的分布院校仅为武汉音乐学院一家,学制5年;灯光设计专业的分布院校为中
央戏剧学院和上海戏剧学院;演出音响设计专业的分布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一所。
4.1997——1998年的高校艺术专业设置情况
1997年4月,国家教委颁发《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的通知》,并开始第三次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
1998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新《目录》中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科委员会、国家教委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相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等十一个门类。下设71个二级类。与1994年颁布的《目录》相比,新增了管理学门类。专业种类也由504种减少到249种。
此版《目录》中,艺术类学类仍为文学门类(代码:05)下属的第四个一级学科(代码:04)。
艺术学学类下设的专业种类(二级学科种类)由1994年的46种减少到了20种。其中,取消了音乐音响导演专业、舞台设计专业、灯光设计专业、演出音响设计专业,仅保留了录音艺术专业。其专业代码由此前的050441变更为050417。
5.2009——2012年的高校艺术专业设置情况
2009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
2010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征求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2010年9月,成立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专家组,对修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此次修订,以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和1995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所列专业及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和备案的目录外专业(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为基础,重新论证,进行必要的合并和增减[2]。
2010年12月,教育部在教高[2010]11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社会环境和高等教育自身发生的巨大变化都对本科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能很好地满足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存在着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划分不够一致、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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