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专业( 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法学专业(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前言:社会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已学理论知识部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基础。法学专科综合社会实践形式一般包括社会调查、毕业论文两方面。
一.社会调查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调查。专科专业目录
社会调查是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根据中央电大文件规定,中央电大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社会调查的选题及形式。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对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终审。
  省校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制定切实的社会调查方案,对社会调查的基本内
容、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进行规定,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本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的原则,选择合理并可行的实习形式。
  社会调查时间安排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参加社会调查的学生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即社会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社会调查报告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页面上下边距各2 CM,左边距2.5CM,右边距2 CM。统一格式,报告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一级标题是小四号黑体,二级一下标题及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行距为1.5倍行距。各级标题序号为“一”、“(一)”、“1”、“(1)”、“①”。
二、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
根据中央电大文件规定,中央电大负责编制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此项工作的质量标准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省电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终审。
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各专业毕业作业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部署和落实全省毕业论文工作,对市电大(教学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
市电大(教学点)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内容主要有:
(1)根据省电大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好毕业论文动员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处理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审批指导教师、答辩(评审)委员的资格,安排组成答辩评审小组,检查答辩(评审)情况。
(3)负责组织对指导教师和答辩(评审)委员的培训。
(4)根据有关规定,检查、执行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
(5)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毕业论文成绩。
(6)负责上报有关材料。
2.毕业论文选题原则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选题难度应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电大审批。
3.毕业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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