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件 号】长教通[2010]149号
【颁布部门】长沙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2010-08-05
【实施时间】2010-08-05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职改字〔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职称工作将紧紧围绕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城市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对“两型社会”建设人才和推进城市国际化服务人才,特别是《长沙市引进国际高端人才三年行动计划》(313计划)入选人才的职称评审、考试服务工作。
  二、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职改办下达的分类岗位职数进行中小学幼儿园职称申报评审,严禁超职数申报,也不得将不同类型学校申报职数调剂使用。要认真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与岗位职数管理的衔接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要进一步考虑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总量及高、中、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的科学合理性,事业单位通过评审和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严格按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下达的岗位职数进行公开竞聘上岗,没有空缺岗位的一律不予聘用,也不得申报审批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三、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各单位应向主系列倾斜,严格控制辅助系列中、高级职称的申报人数。各单位在报送政工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时,必须与其他系列同一时间报市职改办审查合格后,方可报送中、高级评委会,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打破对参评、参考职称人员的身份限制。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农村劳动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以工代干”人员,只要具备参评、参考相应系列和等级职称(职业资格)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可参评、参考相应职称(职业资格)。
  五、凡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获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方可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市直各中小学教师(不含从农村学校调入的教师)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市教育局人事处签章的一年
以上下乡支教经历证明。所有参评对象都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书。
  六、浏阳市、宁乡县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按照去年的办法实施。市直属单位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应按照去年的实施办法组建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具备条件的学科除外),评审本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资格审查、确认发文、证书颁发等事项仍按原管理权限执行)。
  七、要严格按照省、市职改办的统一要求严格评审程序,规范申报材料。在基层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八、申报评审程序与材料送审要求:
  1、申报程序与材料送审必须严格按照省、市职改办的统一要求执行(见附件一)。
  2、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请按系列分高、中级分别打印《申报评审___年度___系列_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一式二份,连
同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制作的数据软盘一并报局职改办。报送数据前,职称软件要进行升级,升级可登录湖南人事编制网或长沙人才网下载升级包。花名册、软盘、申报人评审表、评审材
料袋封面等主要信息必须核对无误。
  3、申报材料袋须用质地较厚的专用纸质材料袋,对硬质塑料袋局职改办将不予接收。各单位申报评审职称所需有关表格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湖南图书城南侧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统一购领,有关职称工作政策和动态信息可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职称工作专门网页和长沙市教育信息网(www.csgov.edu)查询。
  4、送审材料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送材料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评审费(高级420元/人,中级230元/人,初级125元/人)。
  九、材料报送时间:
  今年职评材料报送时间待省、市职改办下达今年教师职务高、中级指标计划后,另行通知。
  教师各系列中、高级职务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根据我办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的评审材料领回。
  十、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职称评审程序和送审材料要求》
  二、《申报评审___年度___系列_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略)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
  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和送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程序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是:
  1、个人申报(中小学校需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申报);
  2、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3、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4、长沙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中专系列)、论文、继续教育证(含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及有关系列要求提供的材料等;
  5、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提交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6、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公示、单位张榜公布,听取众意见;
  7、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8、评审材料归档。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二、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
”软件环境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后,通过磁盘逐级汇总上报。
  2、各单位报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时,请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___年度___系列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情况汇报表》1份。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除上报电子文档材料外,还需提交下
列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3、填写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委联合印制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4、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下乡支教证明等。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含教育、教学、辅导青年教师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内的备课本、听课本、班主任(或年级组、团队、学生工作等方面)工作手册原件等相关材料
  7、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8、按要求提交任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
  9、《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四、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将送审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分别装订,每本材料必须分别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
代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装订排列顺序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2、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外语水平(中专系列)考试成绩通知单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及降分条件的相关材料。
  4、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下乡支教证明等。
  6、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任免职文件、调令、工资异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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