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滨州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以下是滨州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代评中级职称学历及资历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1.社保要求:本市社保在缴。
2.单位性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3.其他要求:
需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申报中级职称时提供近四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申报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标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或取得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对于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
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由省级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职称,按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具体要求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滨州市中级职称评审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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