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票据追索权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lpr最新报价2021年12月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000,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393.89元(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1年9月9日);
3、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有限公司合法持有被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背书给原告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xx-xx;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沈阳嘉俊置业有限公司;收票人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票据金额为1,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8月27日;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汇票到期后原告向汇票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原告有权向案涉汇票出票人及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及利息1,393.89元(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1年9月9日)。
综上所述,为保护原告合法利益,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诉状副本*份,证据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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