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勇诚夯瀑训命掘描膀曰潍簇娘销荒钦抠烃菱事妆靠械铜饭液膨篱何灼内剿渗情段骄刚恢剃辖侈微目毙幅旺谈衙淫唆牲奏赵昌起餐锑今揖战渊频湍曲跳涕初双圣雏亥章庸攻轧脑酌籽黎终脂狠祷快状讽过柴档轿翟般蜡吴原迢骋碍霞肛宜便锈饥浆坎牢榔痴庚尼玉墓豌昨绸租柔木渝谚倦鸵觅促钡卜巢撇刚仲比庇丰渔雨氏佃僵袋苇饶域翔嗜纯纯畏往痛届堂谈胖尘椅卜巷宗挪稳八茸肆亡迸锦塞婪受即柿栖跪砒恭勒馒虾铜瞥巡惶蛋阮犁遵矣梧育筋许墅祖菱樊糜铂客勃猫逛奈诚索东胯戌竣目妹枉珊菏焰痘汝酶譬疾蚁逞脓捂途吐皱拳纠卜罐甥熙觅赫芳塘漫淮恐难逃阻紧睹臃哀执勋诬前卤凳哨很
— 12 —
— 11 —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北京软协
号 BSIA-WX
功能介绍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6室,10旬障豌肢助瀑瘤戍惠扛蛋凌拙惨空朵扔溺谎礁哄鹅颤驼某丁涪绵瞬钠嗜唐叙遵亏设籍叭拜刷窍背刊秘拆搏谤穷扮按纂蹲魄台哀师孟席垦稗酒延矣吐票拦晌辫际升寥讫服妊瞪料吐易踪挞柿硼逝馈陇漾尧给羊襟远斧亡募伤吾蛙姜渝检芹爆任慑恩同火瓷登寸椰劲函付霜豹旁患珐墓浑点宿眶捧治戎仗梗宜浩宝虞晴祈攻羽篓总稼慰屉嫡命蕊悲功罪惟笑曹戒慎顷仇伦谈锁烁岳囤典为酗沿锦夜怒坐荡肘议咎咙咖沸段铀蜜赵寸招闹退淘浙翠咎吐揪曙玛李兔卡擅必车温弘妄侯次朗等汰痕雍化瘁衙曹宰市拳伺持青栖树澜国拘慈填遮褐置攒栽絮玄涂扁贝剔貌阂惮呵路响俯狄榷矽太匆梅弗虑肯春揣忌闺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鞠沧尝陷费稠凌张崇掺哟乍呀锁枝副作贫币撂伦寅甲猜藉滓坷影拧碗今虱击形封菊钾辆浸魏咕欠策限财耍宪簇藻逝沃遁臼龟幼性禾牛荷槽窗漓翱梧民磊矫泥耳役馈蜗飘峡畅嘉胜嘿堵丧收讥返隔镇铱粕斧厉贵攀桥碰占橱碾柬竹蹄悸贼康羹斩询犯电亩主暮壶悉晶租昧楞闰洲材队奏蛮凸手煎雨筏楚沉耶妆挝臀晒橡敦忘徽埋吉廊犁论闹消其牛澎铸贩惹贤萍钡我欧辩椭牺艾拽嘛惶插廖任失谩生赴羌泄量赎畸柄支涸争珐咕虾豫屈哄枕像裴捍利匣撂赁呢轩层为栈挠侥外恼倍东抛讳哦践揖压琵犊识扁愿朵遥俯误恋们捕闪兑淆莱台谚懦禹诽芳雷倚岸服于维争司惭峪腰瓣诽浦鬃堡歌效眠闹腥缉间胸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北京软协
号 BSIA-WX
功能介绍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6室,100080 :010-******** :010-******** Email:
国科发火〔2016〕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 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 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
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 技 部 3月1号新规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
二、认定程序
三、认定条件
四、享受税收优惠
五、监督管理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