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哪些法律新规即将施行
2022年4⽉哪些法律新规即将施⾏
转眼间就到了三⽉底了,四⽉份即将迎来⼀批新的法律法规的施⾏,那么这些法律法规对我们今后的⽣活和⼯作有什么影响呢?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法律新规,我们⼀起来学习和了解⼀下。
⼀、全国性法律法规
(⼀)4⽉起静态扫码⽀付每⽇限额500元
2017年12⽉27⽇,中国⼈民银⾏发布条码(条形码、⼆维码等)⽀付规范,坚持⼩额、便民定位,对条码⽀付风险防范能⼒进⾏分级,设置了不同的⽇累计交易限额,该规范⾃2018年4⽉1⽇起实施。
由于静态条码(如事先贴在墙上的⼆维码)易被篡改或变造,易携带⽊马或病毒,央⾏规定,使⽤静态条码进⾏⽀付的,风险防范能⼒为D级,⽆论使⽤何种交易验证⽅式,同⼀客户银⾏或⽀付机构单⽇累计交易⾦额应不超过500元。例如,消费者在使⽤钱包扫描静态条码⽀付时,单⽇使⽤零钱包⽀付的上限不超过500元,同时关联的所有银⾏卡还可以再独⽴获得500元的⽀付上限。
对于使⽤动态条码(如⼿机上实时⽣成的条码)进⾏⽀付的,风险防范能⼒根据交易验证⽅式不同分为A、B、C三级,同⼀客户单⽇累计交易限额分别为⾃主约定、5000元、1000元。
(⼆)环境保护税将于4⽉1⽇开缴
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2⽉份对外发布,我国最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于4⽉1⽇迎来⾸个征税期。据新华社2⽉27⽇消息,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26万多户。
2018年1⽉1⽇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我国历史上有了⾸个以环境保护为⽬标的税种。环保税实⾏按季申报。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环保税的纳税⼈,则是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也不属于纳税⼈,不⽤缴纳环保税。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次”清单》4⽉起施⾏
国家税务总局⽇前发布了涉及5⼤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次”清单》,明确纳税⼈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次或者全程⽹上办理。《清单》将于今年4⽉1⽇起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办税事项“最多跑⼀次”,是指纳税⼈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次。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实现“最多跑⼀次”。各省税务机关可通过推⾏⽹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次”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在推⾏“最多跑⼀次”改⾰的同时,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推进⽹上办税,努⼒实现办税“不⽤跑”。
(四)我国对乘⽤车企业进⾏“双积分”管理
2017年9⽉,⼯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乘⽤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管理办法》,从两个⽅⾯进⾏积分核算管理,并纳⼊准⼊条件。积分为负且未抵偿归零的企业,将调整⽣产或进⼝计划。该《办法》⾃2018年4⽉1⽇起施⾏。
办法建⽴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法,有条件地放宽⼩规模企业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对传统能源乘⽤车年度⽣产量或者进⼝量不满3万辆的乘⽤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例要求。对社会关⼼的积分计算和转让问题,办法提出,建⽴积分交易机制,由企业⾃主确定负积分抵偿⽅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中,正积分可以按照80%或者90%的⽐例结转后续年度使⽤,也可以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中,正积分可以⾃由交易,但不得结转。
(五)航班时刻管理办法4⽉起实施
民航局⽇前印发《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4⽉1⽇起实施。《办法》共⼋章59条,对航班时刻管理的有关内涵、管理⽅式、⽬标任务和原则,航班时刻配置基本规则,航班时刻历史优先权资格、航班时刻执⾏率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调整了航班时刻管理机构与职责、监督管理事项等内容。
在航班时刻优先配置量化规则上,《办法》实现了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重⼤创新转变,明确规定了根据航空企业配置基数与时刻效能配置系数的乘积,从⼤到⼩确定优先配置次序,航空承运⼈按照优先配置次序在航班时刻池中选择航班时刻。在航班时刻分类管理上,《办法》也做出了重⼤改⾰,对照时刻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盾程度,分主协调机场、辅协调机场、⾮协调机场3类进⾏分类管理⽅式,同时将主协调机场时刻分为国际地区飞⾏时刻和国内飞⾏时刻。
⼆、地⽅性法规:
北京:4⽉1⽇起实施新版医保药品⽬录
北京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与旧版⽬录相⽐,新增医保药品476种,药品品种达2986种,适⽤于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城乡居民等参保⼈员,以及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新版药品⽬录将于今年4⽉1⽇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医保药品⽬录纳⼊了国家新版医保药品⽬录内收载的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与上⼀版医保药品⽬录相⽐,新版⽬录共增加476种新药(不含剂型),医保药品品种由现在的2510种增加到2986种,其中西药1567种、中药1419种。新增的药品包括抗肿瘤新特药、⾼⾎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以及⼉童⽤药等。
本次新版医保药品⽬录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上海:公积⾦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4⽉起施⾏
上海市公积⾦管理中⼼1⽉17⽇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住房公积⾦缴存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4⽉1⽇起正式施⾏。
其中,贷款政策明确,外省市缴存职⼯在上海市购买⾃住住房将被纳⼊贷款范围;提取政策⽀持上海市⽆房职⼯提取住房公积⾦⽀付房租,且允许职⼯委托提供宿舍住房的所在单位或者专业租赁企业集中递交申请。
三个办法对近年来住房公积⾦政策变化和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完善。例如,明确新参加⼯作的职⼯从参加⼯作的第⼆个⽉开始缴存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为该职⼯本⼈当⽉全⽉应发⼯资;单位新调⼊的职⼯从调⼊单位发放⼯资之⽇起缴存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为职⼯本⼈⾸⽉全⽉应发⼯资;职⼯退⼯当⽉⼯作时间未⾜⽉但单位发放⼯资的,则应当缴存住房公积⾦。
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标准
河北省两项地⽅标准《⽣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将于今年4⽉1⽇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标准是国内⾸个针对⽣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标准,⾸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标准。
《⽣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了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为臭⽓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氨,限值为0.2毫克/⽴⽅⽶,⽽国家最严的⼀级标准为1.0。《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毫克/⽴⽅⽶、100毫克/⽴⽅⽶、400毫克/⽴⽅⽶,国家标准分别为65毫克/⽴⽅⽶、200毫克/⽴⽅⽶、500毫克/⽴⽅⽶。另外,对重⾦属类、⼆噁英类的控制标准都进⾏了⼤幅收严。同时明确提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的废⽔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
⼭东:4⽉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
为保护黄河⽣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从今年起,⼭东省开始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从4⽉1⽇12时⾄6⽉30⽇12时,其中东平湖禁渔期为4⽉1⽇0时⾄8⽉31⽇24时。
据了解,此次禁渔范围包括⼭东省管辖范围内的黄河⼲流、东平湖和黄河⽀流⾦堤河、⼤汶河的⼲流河段。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所有捕捞类型作业。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须经省级以上渔业⾏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禁渔期内,⼭东渔业主管部门将严厉查处迷魂阵、深⽔张⽹、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南京:划定长江岸线保护区域严格控制开发⾏为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前正式公布并将⾃2018年4⽉10⽇起施⾏,办法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区和开发利⽤区,根据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实⾏分区保护。
3月1号新规其中,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区包括饮⽤⽔⽔源地⼀级保护区内的岸线、南京长江江豚省级⾃然保护区核⼼区内的岸线、长江⼤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区内的岸线和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等沿江重要湿地内的岸线等。
办法明确,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区内禁⽌下列⾏为:在饮⽤⽔⽔源地⼀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设施和保护⽔源⽆关的项⽬,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体的活动;在⾃然保护区核⼼区内建设⽣产设施,以及从事未经批准的其他活动;在⽔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区内围垦、建设排污⼝以及其他与⽔产种质资源保护⽅向不⼀致的项⽬;在沿江重要湿地内建设破坏⽣态功能的项⽬,以及实施破坏湿地的⾏为。
以上就是店铺整理的关于4⽉即将推⾏实施的相关内容,包括了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了各省⾃治区在各省⾃⼰的实际情况之上制定的相关政策,相信您看了之后对此有了更进⼀步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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