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与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决书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
上诉人(原审原告、案外人):***,*,**********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办公楼五层509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被执行人):***,*,*********出生,**,住******。
死神vs火影连招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提起上诉。**于***********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近期蔬菜价格为何跳涨
***上诉请求:1.依法改判支持***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或依法裁决;2.****、***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涉案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的原因不是因为***导致的,*****涉案房屋的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当时是有过户资格的,但是***没有将当时可以办理过户的情况告知***,***是在两年后才得知,因此丧失了过户的机会。后来***也积极出售房屋,积极寻求过户的条件。因此,***没有逃避过户的行为,后因**限购政策不能过户,非买受人***的过错,不能扩大理解《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第(四)项。当时可以办理过户的时候,***采取了各种**,比如***********和其妹妹商量好过户到其妹妹名下,但是联系***办理时,***均称其在外地,后来交给了中介公司处理,也是多次因***在外地,不能及时过户给***之妹。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0条的规定,***就涉案房屋是否具有排除执行的权利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对***采取的措施应当以其责任财产为限,涉案房屋已经实际归属于***所有,不应被执行。
****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判,依法驳回***的上诉请求。涉案房屋归***所有,其虽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但***消极行使权利,不可排除执行。***在*****的时候购买了两套房屋,其曾经自认其知道限购政策,也知道其当时没有购房名额,所以没有办理过户的主要责任在***。
***辩称,其和***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开发商没有通知***,其和****没有任何关系。当时其是因为在外地照顾老人离不开,到*****老人离世,处理完老人离世的事情以后,其才回**。
星期天图片>四级各项分数
***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9层2单元901房屋为***所有,***应积极配合过户;2.请求判决对执行标的物****************9层2单元901房屋停止执行;3.本案诉讼费由****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以下简称****)与***签订《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两份合同经********(以下简称*****)赋予强制执行**,编号分别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经查,***购买了***两套房屋,**********,***(出卖人、甲方)与***(买受人、乙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安置房A15号楼2单元901室房屋,房款92.5万元。***陆续向***转账支付房款。**********,***出具收条确认***购买*******(A区)21号楼2单元901、902室房款已付清。***入住涉案房屋至今。
***********,***取得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均认可902室房屋已经于*****完成过户。
关于未过户的原因,执行异议阶段,***表示其不知道相关限购政策,其不愿意通过其他手段办理过户手续,*****就能办理过户了。本案庭审中,***代理人表示本案买房时候是符合政策原因,因为没有产权证,***取得产权证之后,********是有购房资格的,但是***不配合过户,后********的孩子摇到一套共有产权房子,每个家庭只能有两套房,就占用了一个指标,*****过户完902室房屋后就没有购房资格,就过不了户,***不配合过户,***知道查封后*****又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把购房指标腾出来;***表示,之前没过户是她爸岁数大了,他在**,她去那半年了,她没在**,********让她过一套,她就过一套,他要让她过2套,她就过2套。庭审后,***表示*****至*****是***迟迟不给办过户,到*****,***暂时没指标,他
自己本来有一套房,买了***2套房,儿子摇中的共有产权房当时不能入住,住在***的房子里,他就没着急腾指标,***儿子申请共有产权房指标和***的购房指标没有关系,现在***名下房屋均已出售。
哼的拼音和组词案件审理中,***提交以下证据**其主张:1.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合同,**房屋来源,是通过平房拆迁的形式取得;2.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存在涉案房屋买卖法律关系;3.购房款收条、银行转账凭证、购房款付清说明,**购房款已付清;4.装修合同,************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5.车位使用协议,*****自*****起,一直在涉案房屋居住至今;6.收据及供热采暖合同,*****使用房屋;7.不动产权证书,**涉案房屋*****取得所有权证;8.本案裁定书,**涉案房屋**********被查封;9.购房补充说明和情况说明,*****认可涉案房屋所有权均归***所有,***没有时间配合原告办理过户;10.购房资格核验**,***已经具备了购房资格,符合房屋过户条件;11.共有产权住房选房***,*****之子于*****将购房指标用于购买共有产权房。
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写作背景是什么
一审法院认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其它足以阻止执行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所**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执行人对案外人
的权利主张表示承认的,不能免除案外人的举证责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本案中涉案房屋未过户的原因,***前后陈述不一致,最终***本人表示系因名下已有1套房屋,购买***的2套房屋,仅完成了1套房屋的过户,故涉案房屋在此后直至查封前未办理过户原因仍系***当时不具有购房指标的自身原因所致,虽至本案开庭之日其已出售名下房屋腾出购房指标,但该行为发生在**查封时间之后,故买受人对涉案房屋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不足以对抗执行。**对*****停止执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