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办离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父母赡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补领步骤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世分量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世分量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世分量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世分量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世分量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二、离婚时要注意什么
离婚时要注意:
1.离婚的主体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此,须有夫妻双方本人提出,协议离婚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提出的一方须亲自向法官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是。
2.离婚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3.离婚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离婚登记材料
1.申请阶段材料包括:
(1)男女双方居民身世分量证原件(临时身世分量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2.登记发证阶段:
(1)男女双方居民身世分量证原件(临时身世分量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到现场签名);
(5)各自2寸照片2张;
(6)申请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需要走怎样的程序
一、离婚需要走怎样的程序
离婚要走的程序有:
1.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携带好相关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即可。
2.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离婚起诉状。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法院会进行离婚调解,若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走诉讼程序要怎么走
在我国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
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怎么走离婚程序
如果是协议离婚按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离增协议。男女双方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世分量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燔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按下列程序进行:
1、想离婚的—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笞辩:
4、法院安排调解;
5、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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