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20年)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20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10
【字 号】东政发〔2020〕14号
【施行日期】2020.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12月英语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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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20年11月4日市政府第8-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指示、决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担当政府、廉洁政府。
  第三条  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  市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必须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第五条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市长外出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第六条  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副市长、秘书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八条  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市长交办事项。
  第九条  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
  市审计局在市长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市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十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致力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仙剑奇侠传5外传
  第十一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结合东营实际,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建设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十三条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打造具有东营特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强化民生保障,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五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
体系,全力打造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标杆。
  第十六条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大力建设“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众办事。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
  第十七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专题学法2次以上。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十八条  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市政府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不适应的市政府规章、行政措施或决定。
  第十九条  提请市政府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议的政府规章草案由市司法局审查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章的解释权属于市政府,由市司法局承办。
  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市政府规章,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备而不繁,简明易行。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
  市政府规章实施后要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第二十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章、决定、命令,严格遵守《东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老舍的作品有哪些
  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二十二条  严格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设立和监督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替代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准超越规定职责开展工作,严禁从事经济活动和对外签订
经济合同、借款、担保等。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二十三条横坐标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十四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市级社会管理事务、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实事、重大财政支出等重要决策事项,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重要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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