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驭⽭盾
驾驭⽭盾
要想驾驭⽭盾,必须分析⽭盾和认识⽭盾。本⽂解释了⽭盾的三⼤类别、三⼤规律、三种状态,在此基础上,掌握⾓度、适度、⼒度、量度和⽤度,培养⾃⼰对⽭盾的驾驭能⼒。
(⼀)认识⽭盾
要想正确地分析⽭盾进⽽合理的调和⽭盾,⾸先需要对⽭盾进⾏分类。因为不同性质的⽭盾有不同的处理⽅法。由于⽭盾具有复杂性和普遍性,我们在对⽭盾分类的时候可以先进⾏⼤分类,然后再进⾏更具体的⼩分类。⼤分类是为了确定思考的基本⽅向。先有⽅向然后才会有⽅法,如果⽅向不正确,⽅法可能会南辕北辙。
如果对⽭盾进⾏⼤的分类,基本上可以分为这样三⼤类:(1)客观⽭盾;(2)主观⽭盾;(3)主客体⽭盾。
所谓客观⽭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盾运动。由于世界是运动的,所以客观⽭盾也是普遍存在的。只要有运动变化,其中就必定存在⽭盾运动,这种客观的⽭盾运动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相⽭盾和⽭盾纠纷是有差别的,不能将⼆者混为⼀谈。
所谓主观⽭盾也叫思想⽭盾,是由于认识错误和利益纠葛⽽导致的⽭盾。⼀般来说,⽭盾纠纷(争⽃)、⾃相⽭盾、⽭盾是⾮(争吵)等等都属于主观性的⽭盾。
所谓主客体⽭盾,⼴义上包括客观⽭盾和主观⽭盾。狭义上,主客体⽭盾指的是主体欲求(需要)与客观现实条件之间的⽭盾。如果主体需要得到了满⾜,这种⽭盾就得到了调和,或者说没有⽭盾。如果主体需要受现实条件的限制得不到满⾜,就会导致主客体之间的⽭盾性。
关于以上三类⽭盾的区分,我们在《⽂化诊断学思考⼒教程》中有更具体的讨论。对于客观⽭盾,唯物辩证法提供了很好的思考⽅法,只要掌握了对⽴统⼀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基本规律,就能够抓住客观⽭盾的本质属性。在⽂化诊断学的时空扫描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关于客观⽭盾的分析⽅法。
对于⽭盾纠纷、⽭盾争吵、思想⽭盾等主观性的⽭盾,这类⽭盾主要是由于认识错误和利益纠葛导致的,对此,《⽂化诊断学思考⼒教程》第五章《利益相关者分析》中提出了⽭盾调和的三种基本⽅法:硬性调和、中性调和、软性调和,并通过“真理结构”来分析和调和思想⽭盾。关于这⽅⾯的具体内容我们也将通过在线学习的⽅式展开更详细的讨论,并借此提升参与者的思想⾼度。
在此我们有必要重点认识主客体之间的⽭盾。主客体之间的⽭盾主要是因为主体的需求和期望由于受到现实条件的限制没有得到实现和满⾜⽽导致的⽭盾冲突。事实上,⼀切实践活动都是围绕着⽬标需求展
开的,因此,主客体⽭盾最能体现⼈的创造特征和实践价值。即使烦恼、焦虑、浮躁等情绪反应,其深层次原因都与主客体⽭盾有关。为此,《⽂化诊断学思考⼒教程》提出了⼀套⽭盾⽅程式,只要把握了⽭盾⽅程式,就能够科学认识主客体⽭盾,进⽽掌握这类⽭盾的分析和驾驭⽅法。
任何⼈都是有欲望和需要的,欲望满⾜就会幸福和快乐;欲望不能满⾜,就会产⽣烦恼和焦虑情绪。有⼈说:“当前的社会为什么如此浮躁”?其实浮躁就是因为急功近利,是主客体⽭盾的⼀种反映。对此,⽭盾⽅程式提供了这样的分析⽅法:
x = m/y
式中:
x代表幸福指数(也称合理性指数,实质上反映的是⽭盾的协调性程度,是主客体关系的统⼀状态);
m代表客体⽅⾯,表⽰客体能够提供给主体的满⾜值(程度);
y代表主体⽅⾯,表⽰主体的欲望值(程度)。
x =m/y构成了这样的⽭盾关系:⼀个⼈的幸福程度(x)与客体能够提供的满⾜值(m)正相关;与主体的欲望值(y)负相关。
⼀般来说,主客体⽭盾处在三种基本状态中运动变化:平衡状态(⽤=或≈表⽰)和不平衡状态
(其中不平衡状态有⼆种,分别⽤>、<表⽰):
(⼀)平衡状态:当X≈1,表⽰幸福、快乐、创造、舒适度以及协调性处于最佳值。当m和y⼆者数值基本相等时,也就是平衡状态,那么,内⼼的满⾜感会使⼀个⼈的思维⽅式和⾏为⽅式具有相对平和的特征,这种⼼理状态表现在创造活动上,使⼀个⼈在⽂化上具有中庸和温和的特质,其产⽣的创造活动具有较好的合理性。在这个相对范围内,⽂化和创造活动呈良性发展。
(⼆)不平衡状态:当y>m,其⽐值保持在⼀定的合理范围之内时,⼈的⾏为⽅式具有积极性和竞争性,⽂化特征表现为积极进取、勤劳刻苦。如果⽐值继续增⼤并达到⼀定之点,⼈的⾏为表现为偏激易怒、焦虑不安,思维⽅式和⽂化特征具有冒险狂躁、好赌轻浮的⼼理特征。⽐值继续增⼤,就会导致⾏为的病态,⽂化创造⼒将转变为⽂化破坏⼒。在这个相对范围内,⽂化和创造活动呈恶性发展。数值越⼤,恶化程度越严重。当前社会的浮躁与焦虑,结合其程度能够说明y与m之间的⽭盾性程度。社会腐败、⽣态环境恶化就是⽂化创造⼒向⽂化破坏⼒逐渐转化的具体表现。欲望的过度膨胀会导致杀鸡取卵、竭泽⽽渔的⾏为⽅式,这是创造⼒向对⽴⾯转化的具体表现。
(三)不平衡状态:当y<m,随着数值差异不断增⼤,会导致⼈的⾏为惰性增加,⼈将失去创造⼒、竞争⼒和发展⼒,⼈的能⼒逐渐退化。在这个相对范围内,⽂化和创造活动呈惰性。数值越⼤,惰性程度
越严重。例如,低欲望社会和禁欲社会,将促使该社会的⽂化丧失创造性。
根据质量互变定律,x数值处于不同的范围内,⼈的思维⽅式和⾏为⽅式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思维⽅式和⾏为⽅式⼜必然的体现在⽂化特征和⽂化创造活动中。m和y值之间严重的背离,使X值偏离“1”的距离太远,是导致道德危机、诚信危机和价值迷失的主要原因(参考《⽂化诊断学思考⼒教程》第三辑35页:价值平衡规律)。据此可以诊断⽂化的良性、恶性和惰性等亚健康和不健康现象,也可以据此合理掌控⽭盾的⼒度、适度、量度和⾓度关系,进⽽对⽂化实施合理性“”。
⼀定意义上,科学技术的价值在于认识客观⽭盾的规律性,通过规律性认识改造客体以满⾜主体的需要。科学技术体现了对社会m最佳值的索求。宗教和艺术等⼈⽂学科的价值在于引导⼼灵的⾃我认知,陶冶主体的主观世界,化解思想⽭盾,塑造主体欲望的合理期望值。⼈⽂艺术体现了对社会y最佳值的索求。然⽽,不管主体的欲望或者客体能够提供的满⾜,都必须具有合理的⽅式,这就需要教化——也就是⽂化建设。因此,⽂化建设就是通过⼈们掌握的科学技术和⼈⽂艺术,以应该的合理⽅式寻求x、m、y三者之间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和谐关系和动态平衡,以此调和主客体⽭盾。
关于⽭盾关系式的详细内容,《⽂化诊断学思考⼒教程》(第⼆辑)17、21、60、61、62页有更多表述。以上是⽭盾⽅程式的基本内容,具体如何分析主客体⽭盾,以及如何运⽤⽭盾关系式分析⽂化浮躁和焦虑情绪,进⽽在⽂化诊断学的意义上把握⽂化创造⼒和⽂化破坏⼒,这些内容我们也将通过在线学习的⽅式展开案例讨论,欢迎参与。
(⼆)分析⽭盾
要对⽭盾进⾏科学分析,必须深刻理解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1)对⽴统⼀规律——分析该事物的⽭盾结构;(2)质量互变规律——分析该事物的⽭盾转化;(3)否定之否定规律——分析该事物的发展运动。对此,《⽂化诊断学思考⼒教程》有具体⽅法,并通过在线学习的⽅式进⾏有针对性的辅导。
在分析⽭盾的过程中,要把对⽴和同⼀作为⽭盾运动的根本属性,在此基础上分析⽭盾的基本结构。⼀旦从结构上把握了对⽴和同⼀,那么,在事物的⽭盾关系和⼒量对⽐中,通常会出现这样三种基本状态,进⽽决定了⽭盾转化和发展运动:
对⽴性﹥同⼀性;
对⽴性=同⼀性;
对⽴性﹤同⼀性。
当对⽴性⼤于同⼀性,就会产⽣⽭盾的分裂和⽃争,其构成的体系是⾮统⼀体;
当对⽴性⼩于同⼀性,双⽅产⽣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的融合状态,在体系上会构成统⼀体,表现为有序和稳定;
当对⽴性=同⼀性,会产出⼒量的动态平衡和相互制约,期间的⽭盾转化会改变这种平衡,因此量变在其中有⾮常微妙的作⽤。
驭对⽴和同⼀的三种⼒量对⽐状态也同时表现在结构上和过程上,因此⽭盾分析与结构分析和过程分析必须是贯通的。关于分析⽭盾的具体⽅法,由于⽂字限制,在此不做详细介绍,读者可参加在线学习掌握这套分析⽅法。
在分析⽭盾的过程中,⼀定要正确区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对⽭盾的不同定义。在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中:同⼀律要求在同⼀思维过程中A是A;不⽭盾律则要求在思维过程中A不是⾮A,或A不能既是B⼜不是B;排中律要求A是B或不是B……,也就是说,形式逻辑要求任何⼈对⼀个命题的肯定和否定不能持两可或两不可之说。
众所周知,形式逻辑是进⾏概念、判断、推理的基本思维⼯具,⼀切思维都必须遵循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法则。辩证逻辑也应该遵循这些基本的逻辑规律和法则,否则就会产⽣思维混乱,就会⾃觉或不⾃觉的出现诡辩思维。⽬前的教科书和辞书上,辩证逻辑公式通常被写作:A是A,亦是⾮A。事实上这是诡辩逻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辩证逻辑。这种诡辩逻辑公式与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构成了对⽴,必定产⽣这样的思维混乱:如果承认了形式逻辑的科学性,辩证逻辑就违反了思维的基本规律;如果承认了这种辩证逻辑的科学性,形式逻辑就不能成⽴。并且,诡辩思维和辩证思维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差别。
对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这种不⼀致性,有⼀些教科书中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的法则和规律,辩证逻辑是关于思维内容的法则和规律。这种解释似乎确认形式和内容可以⾃相⽭盾,⼀旦形式与内容可以⾃相⽭盾,并且,辩证逻辑与诡辩逻辑采⽤了同样的公式,那么,各种诡辩论就可以借⽤辩证法的名义混淆视听,⼈们也将⽆法从形式上识别形式逻辑、辩证逻辑、诡辩逻辑三者的真假和差别。有鉴于此,⽂化诊断学将辩证逻辑公式确定为:
A就是A,不能是⾮A;当且P,A是B,不是A
“当且P”表⽰认识⾓度、条件、环境、事物的多⾯性等具体内容发⽣了变化。通过P这个相对性条件,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不但是统⼀的,⽽且可以相互转化。所以在辩证逻辑中,A是A;A是⾮A;或者 A是B等等,这些判断是否成⽴,关键取决于P的具体性。如果离开了P这个相对性条件,辩证逻辑就不能成⽴。因此,在分析⽭盾的过程中,不但要正确区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且要正确区分辩证思维与诡辩思维。
(三)驾驭⽭盾
在《⽂化诊断学思考⼒教程》中,我们着重提出了存在⽅式、认识⽅式、把握⽅式这三个基本概念,在⽭盾的分析和理解中⼀定要在这三个不同意义上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否则就可能导致思维混乱。
所谓⽭盾的存在⽅式指的是⽭盾运动,是⼀种客观存在,体现的是事物的必然性。所谓认识⽅式指的是⽭盾分析的⽅式和⽅法,是主观形态。所谓把握⽅式则是在实践活动和价值需要上对⽭盾的调和,以便使⽭盾运动更加适应实践的需要。只有在存在⽅式、认识⽅式、把握⽅式的不同⾓度理解⽭盾才能在思维深度、思想⾼度、思维⼴度上对⽭盾做到完整认识与合理把握。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对⽭盾分别做出科学的事实判断、合理的价值判断、有效的实践判断。作为驾驭⽭盾的具体⽅法,要在存在⽅式、认识⽅式、把握⽅式的统⼀性关系中把握“度”,具体体现为:⾓度、适度、⼒度、量度、⽤度。
⾓度:以客观事物为认识中⼼,不同的⽴⾜点会产⽣不同的⾓度。由于⾓度的多样化必然导致⾏为的多元化,因此,把握⾓度的前提是做好⾃⼰的⾓⾊定位。
⾓⾊定位——⾸先实现对⾃我的驾驭,主要是驾驭⾃⼰的欲望和⽬标(合理性原则):我是什么,我为什么、我要什么、我做什么,这样,在驾驭⽭盾的主客体过程中就能够把握关键,做到“执其两端,⽽⽤其中”。“中”点的位置决定了⾓度的⼤⼩。⾓度越⼤,驾驭⽭盾的难度越⼤。⾓度越⼩,驾驭⽭盾的难度就越⼩。
思维多⾓度导致⾏为多元化,进⽽为驾驭⽭盾提供多种可能性。有很多问题看起来是死结,换⼀个⾓度也就迎刃⽽解了。有很多知识看起来毫⽆⽤处,从不同的⾓度运⽤知识可以把它激活,活的知识将成为⼒量。
适度:必须对⾃⼰的⾏为划定适当的范围,即选定时间范围、空间范围、特定对象和特定场合,选择在⾃⼰最熟悉和最适合的领域采取⾏动。对于⽭盾,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垃圾是放错了地⽅的财富——同样,即使最优秀的⼈才⼀旦离开了适宜的环境,也会遭遇龙落浅⽔、虎落平原的困窘。这充分说明适度的重要性。
⼒度: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是事物⽭盾运动的基本规律。根据质量互变定律,如果⼒度过于强⼤,超过临界点,会导致物极必反。反之,如果⼒度不够,达不到临界点就不能产⽣质的变
化,也就不能形成否极泰来的局⾯。将坏事(负价值)转化为好事(正价值)必须加⼤⼒度才能形成对⽴⾯的转化。反之,避免好事(正价值)向坏事(负价值)转化⼀定要谨慎,不可⽤⼒过度。
⼒度也叫强度。中庸之道是⼀种把握⼒度的基本⽅式。乱世⽤重典——处于极端环境中的⼈往往要采⽤极端措施,这也是⼀种⼒度把握⽅式。“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体现的也是⼀种⼒度把握⽅式。因此,⼒度的把握⼀定要在具体环境和具体条件下,根据需要灵活处理。
量度:⼒度是⽮量,量度是标量。⼒度是集中在着⼒点上的强度,量度是在整个⽭盾驾驭过程中的总量调配。⼒度是维护对⽴统⼀和导致质量互变的主要原因,量度是导致否定之否定的主要原因。⼒度和量度说明,在驾驭⽭盾的过程中并不是越多越好,⽽是适可⽽⽌。
⽤度:对⽴统⼀是⽭盾的存在样式,称作“体”,通过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的相互作⽤寻求价值转化,是⽭盾的运动样式,称作“⽤”。“体”和“⽤”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体⽤关系的统⼀性也是中国哲学的基本思想。《道德经》第28章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知其⽩,守其⿊,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为天下⾕,常德乃⾜,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之”。这段话讲出
了“⽤”的奥秘不在于“⽤”,⽽在于“体”。《⽂化诊断学思考⼒教程》说:“能⼒不⾜,难以攻克;品德不⾜,难以守成。善于驾驭⽭盾的⼈需要德才兼备、攻守相济。”其中能⼒为“⽤”,品德
为“体”,体⽤合⼀,产⽣“⽤度”。对此,建议参加⽂化诊断学思考⼒在线学习,我们将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对⼀辅导。
能否驾驭⽭盾关键取决于“度”:⾓度(切⼊⽅式和距离);⼒度(活动的强度);适度(时间和空间范围);量度(质量互变的临界点);⽤度(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实践判断的有机统⼀)。为了避免“读死书”和“死读书”,我们特别强调在线交流和实战练习。这对于拓展思维深度、提升思想⾼度、延伸思维⼴度、增加思维速度都是⼀种很好的学习和锻炼⽅式。这种⽅式⽐单纯的读书听课更⽣动、更能激发⼈的思想潜能。更重要的是,在线互动交流中可能产⽣的争论最适合发掘读者的创造潜⼒。具体可通过电⼦邮件或者领取《⽂化诊断学思考⼒在线学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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