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与“定”的区别
“订”与“定”的区别
“订”含有协商意思,只表示双方事先有所约定,并不管约定能否保证确定不变,强调的是过程;“定”有决定、确定、规定等意思,表示事情已经确定下来了,不会轻易更改,侧重的是结果。
“制订”和“制定”。“制订”表示创造拟定的意思,如“初步制订汉语拼音方案”,而“制定”则表示确定、决定的意思,如“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凸显创造性,“制定”凸显权威性,两者侧重点不同。
留置是什么意思
“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具有一定法律含义的法律用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是债券的一种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还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在法律上并未对“订金”赋予明确的法律含义。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订金”的作用及含义
须要当事人进行约定,如当事人未约定“订金”具有“定金”的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债权的作用,即通常所说的不具有“双倍返还”的含义。此时,“订金”相当于预付款。简单地说,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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