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民法物权
物权法试题
一、简答题
1、简述物权变动的原因
答:1、法律行。如方法律行遗赠、抛弃等),合同(买卖合同)、多方法律行立公司的协议);2、事件和事,如效取得、先占、善意取得等;3、公法上的行,如征收、收、强制行等。
2、返还原物和返还不当得利在性质、要件、效果上的区别
:不得利是债权纠纷,返原物是物权纠纷
要件:1.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人无须证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存在,都应当具有返义务;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应赔偿责任。而于不得利返还请权来说管在成要件上不包括主观过错,但在考的范围时根据意和善意确定;如果返还义
人取得财产是善意的,返的范只限于存的财产不是由于过错失的财产可以不承担任;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的财产出于意,还义务应对财产负赔偿责任。 2.成要件方面。返原物必以原物依然存在前提,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原物在客上已不可能,所有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原物。但适用不得利任,根据受益人所得的利益为标准,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得利益,就付返还责任。
效果:还财物的范方面。所有物返还请的返还财限于原物及原物所生的孳息,返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原物的占有。而不得利返还请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目的是受益人所得的一切不的利益,全部返害的一方事人,剥夺受益人所得的一切不利益。
3、物上代位性的意义和基本规则
答:意:1、降低债权人的风险,2、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3、范金融市
规则:1、之物上代位  于保金之物上代位,我《担保法》第58定的“赔偿金”也应当包括保金在
2、抵押人基于抵押本身受侵害致抵押物失而成立的赔偿请   抵押权为担保物抵押受侵害致抵押,无侵害人抵押物所有人或是第三人,抵押人均可以其行使侵为赔偿请。《于适用<中人民共和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第80第1款定,在抵押物失、毁或者被征用的情下,抵押抵押物的保金、赔偿金或补偿先受。如债权届清偿期,可以求人民法院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4、所有权弹力性及其在物权法上的表现
答:所有的一描述。起源于罗马法的物法理论认为,所有是全面完整而有性的一支配。所有权权能的分离只是暂时的,分离出去的能最都要回到所有,使所有其原圆满状态
法上的担保物。如所有人他人定地上或抵押等他物权时,所有几乎
个没实质内容的空利,但所有在所有人保持其分力的限度内并不失去一的支配力,一旦他物所有其完全支配力。按照这种理解,物是一抽象的支配而不是利用物的利,在所有之上形成的他物也只是所有全面支配作用的果,一物之上只有一所有,即所“一物一”主义.
5、简述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内容
同一物上同时并存物权与债权时,除非法律另有定,物权优先于债权得以实现。表现为情形:
1权优先于债权。典型形是:不动产一物数卖场合,取得不动产所有受人,其所有权优先于未取得所有受人之债权
2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得先于(担保人之)一般债权人而受清偿。同的道理,物的担保人破产时,担保物不列入破产财产,担保物担保物享有“”;
3益物权优先于债权
④具有物效力的债权优先于不具有物效力的债权。典型例子是《物法》第20条规定的告登的效力。
6、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并举一例说明
答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例子:
7、简述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别
    是指不动产利人,如所有人或使用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利。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相邻关系所享有的利。
不同:地役是一项独立的物制度,于用益物;相邻权不是立的物制度,是所有的延伸和限制
  生依据:地役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生,且地役可以理登;相邻权的依据是基于法律的直接定,且相邻权根本无
  容不同:地役均可;相邻权为
  前提件不同:地役各方未必相,而相邻关以不动产的相邻为条
受到害后的救济请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提起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的行使受到妨害之。地役受到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害的求之
8、试述典当的性质
典当本质上是一种借贷关系与担保关系的复合,借贷是目的,担保是手段。典当非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主债权合同在先,担保合同在后;典当制度中,借贷以出当行为为前提,即出当在前,借贷在后。典当实质上是一种信用授受行为,是借贷与质押(抵押)之联立。
9、简述占有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指占有人不动产或者动产实际控制.
成要件:1.主体是有特定的具有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2.客体有体物的客体;3.体素物事控制支配;4.心素到自己正控制和支配物的意思足以成心素。
10、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答:1、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的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具有独立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具有从属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主要为动产。
11、物权请求权的意义、类型和效果
答:意: 1、物是民法中十分重要的民事利,物法在范民事主体享有广泛的物权时,更需要的行使和实现提供保障机制;2、物权时支配,完全依自身意志,无他人介入便可实现、享受利益,但也使物遭受侵害,而予被侵人物权请,更有利于保
型:1、原物
2、排除妨害
3、停止侵害和消除危险请
4、状请
效果:首先,物权请是一济权,其是以物的存在前提和基的,且是
立;其次,物权请可以着物化而化,即着物的流而流着物的消而消化。应当的是,物权请不是物,不具有物的基本特征,同其又与债权债权请存在差;故而只能其看作是物的一方式。
12、试举例说明什么是预告登记
答:告登就是保全于不动产行的登
房地产开发商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理房屋告登,房屋建成后,甲擅自将该房屋卖给丙,并给理了过户,在本案例中就体了商品房售的告登制度。甲的分不生物效力,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乙有要求甲涂消丙的登。因理的房屋的告登
   
13、简述《物权法》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
 (一)《物法》主要定了以下保的方法
  1、物:因物归属争议的,利害系人可以求确认权利。
  2、返原物:无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利人可以求返原物。
  3、恢: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利人可以求修理、重作、更或者恢
  4、排除妨碍:妨害物或者可能妨害物的,利人可以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
  5、赔偿损失:侵害物,造成利人害的,利人可以赔偿,也可以求承担其他民事任。
  (二)物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利被侵害的情形合适用
14、简述《物权法》所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
15、简述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根据特定的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对该动产的占有债权生具有牵连关系,即出自同一法律
  债务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到期债务
符合法律事人的定不反公序良俗
16、试比较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17、简述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区别
1.抵押物不移占有;物必留置是什么意思占有。
2.事人可以自愿理抵押登的,抵押合同自定之日起生效;事人不必押登的,押合同自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3.
18、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所有是所有人依法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的利。
所有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绝对权。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所有人行使其利,是一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具有排他的性。所有人有排除他人于其行使力的干涉,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所有,而不能两个以上的所有
第三,所有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是所有人于其所有物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包括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包括了于物的最终处
第四,所有具有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他人定地役、抵押利,只要生使所有的法律事(如转让、所有物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于其财产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所有物上定的其他利消,所有担除去的候,所有仍然恢圆满状态,即分离出去的能仍然复归于所有人,这称为所有力性。
第五,所有具有永久性。是指所有的存在不能定其存
19、简述出典人的权利与义务
于出典人来说,具有下列利:
1)收取典金的利。出典人之所以出典自己的物,其目的就是要得到典金。承典人得出典房屋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以支付相的典金作为对价,出典人交付出典房屋后,有收取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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