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秉涵回忆录心得
我们这个时代,把他乡作故乡的人很多。学业、事业、梦想、爱情……都是人们离开故土的催化剂。这种离开,多半是摆脱了地域性的束缚——一种自我的自主选择。于是,思乡、忆乡成为常见的情感,但仅止于个体情感而已,听多了也木然。无非就是昼夜想念,无非就是难以告别。乡愁是一方蓝天也好,一碗饵丝也罢,一张机票,治愈你的所有惆怅。直到我翻开《回家的路——高秉涵回忆录》。
风把回忆摇落一地红是什么歌 他说,归乡不知期,才是真正的乡愁。“泥土何其多,唯独故乡贵”,当看到他喝下辗转获得的来自故乡菏泽的一汤匙泥土时,我的心被狠狠的揪了一把。是的,泥土被倒进茶壶里,就着茶叶,加满开水,每次只舍得喝一小口。
他十三岁只身远走天涯,流落台湾七十年。没有仗剑走天涯的豪迈,只有徒手,只有生死,只有逃亡。
四十三年后,当他终于回到故乡,站在高庄村口,却满心畏惧和胆怯。庾信在《枯树赋》中写道,“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是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他说,这种心情是“近乡情更怯”,非断肠天涯的游子不能体会。
村里什么都变了,他还记得家旁那口覆盖着草苫子的老井。这样的画面你我不会陌生。求学在外,谋生在外,故乡的变化悄无声息,自己的成长也不知不觉。无论如何日新月异,我们总会记得家门口的那棵果树、那个水库或者那个买棒棒糖的商店。它们在这个变化极快的世界,在这个话题热度最多持续一周就被遗忘的时代,是一种质朴的存在。它们和与之关联的记忆,像尾巴一样,在进化时提醒我们自己从哪里来。
辗转到了台湾后,他历经法官、律师,服务法律界逾五十年。执业生涯的篇章虽不是《回家的路》主旋律,却最让我印象深刻。执业操守、人权理念、家国情怀——是他执业生涯的三块基石。很多时候,受困于日常事务的琐碎与物质世界的繁杂,我们容易忽略律师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应秉持的价值观。先做人,后做事的道理已然说烂了,而他的故事让人清晰的看到,什么是律师被信赖,进而被委托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石所在。
法学也给他带来了福祉。1979年两岸戒严时期,前往西班牙马德里出席世界法学大会的契机,让他有机会把朝思暮想的那封家书投入邮筒。担任客户常年法律顾问期间,结下几十年不解之缘,最终为他收获了一位儿媳,成就一段佳话。良缘背后,是他对君子之风的固守和对术业的追求。
执业期间,他也经历了“律师性格”是个贬义词的污名化时期。与贪腐政客公开抗争,加入到激昂沸腾的百万红潮里,他作为律师代表之一,与其余和他一样不愿法律正义沦为政治工具的律师们,不分蓝绿,站在反贪腐第一线,开展了一场台湾社会价值的保卫运动。
没有哪个社会天然尊重律师或法律人,能够赢得尊重的,只有你自己的行为,只有这个体本身的作为。当我们抱怨法律不被信仰,律师不被尊重时,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期待着被尊重的人或事,本身并不独立或根本没有精神。
数十年执业,他不慌不忙,不紧不慢,做着法律这件纤细的手艺活。如他,真正的法律人就像一个内心温热的手艺人,技艺不过是行走江湖的剑,心灵才是驱逐迷雾的光。
二十多年来,他陆续将一百多位台湾老兵的遗骨运回大陆原籍,没有人能想象其中的困难、误解和质疑。领取骨灰坛的复杂程序、数坛骨灰置于家中的困扰、返程路上重重安检的质疑……这还不过是自己受累,最艰难的是面对这些老兵在大陆的亲人。家人日夜相盼,最终盼回一坛骨灰,这就是他们梦里可能无数次经历的夫妻相会或母子团聚。
他们是不幸的,生为乱世人,宿命如飘蓬。他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倾尽全力,将他们带回了钟情一生的土地。
总说这是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是那个时代无法抹去的历史伤痛。而他,不仅经历并承担,不仅执着探寻自己回家的路,更让自己在令人沮丧的无常感中给别人以精神救赎。
他说,施比受有福。是的,因为幸福从来都是额外的奖励,不是预定的目的。
他是高秉涵律师,从逃亡者到法律人,从送老兵回家到助文教事业,《回家的路》让我看到一颗高贵的灵魂。
人应尊敬他自己,并应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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