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本文来自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教育部制定,2000年试用修订版)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学语文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基础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对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和继续学习,对于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提高民族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小学语文教学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联系学生现实生活,加强语文实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一. 教学目的
 
九大写
小学语文教学应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他们的终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奠定基础。
 
小学语文教学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使他们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受到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和科学思想方法的启蒙教育,培育学生的创造力,培养爱美的情趣,发展健康的个性,养成良好的意志品格。
 
二. 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的总要求
 
1.学会汉语拼音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够准确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2.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学会其中2500个左右,做到会写,并了解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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