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特
征
作者:丁孜山
金融学刊1997年09期
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塑银行产权主体,建设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具有中国特、管理科学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本文立足于对现代商业银行基本特征的探讨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发展,为建立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商业银行产权明晰化
所谓“产权明晰”是指实行商业化经营的专业银行,既有投资产权,又有法人产权。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确立银行做为法人产权主体的独立地位,这是塑造产权主体的核心问题,只有确立了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营运过程中真正遵循“六自”原则。在这里,落实自主经营权是商业银行营运的前提,没有自主经营权,
必将导致经济运行中的责任模糊和利益模糊;自求资金平衡是商业银行资金营运的内在要求,它力求商业
银行按其资金实力扩张收缩自身业务,以实现自律性资金平衡;自我约束则建立健全包括法律规范、管理条例和内部责任等方面的约束机制(其中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具有特殊意义);自求发展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自求发展的重点是逐渐增加经营资本和提高银行的资信度,因为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多少标志着承担风险和获利能力的大小,它影响着筹资和业务的拓展;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体现了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风险责任、风险损失、吸益支配、亏损承担等由投资者与经营者自己负责。可见,“六自”机制必然促使商业银行在资金营运中选择最佳融资方式,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拓展新型业务,逐步消除劣质信贷资产和不良债权债务关系,提高银行经营效益,促进银行业务发展。
四大银行是哪四个二、商业银行组织规模效益化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和发展,一是要同经济属性和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二是要同成本效率微观分析相结合;三是要实现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与有效管理。所以,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构建必须考虑规模性原则,因为必要的规模有利于经营优势的形成和盈利的增加。目前国际上的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这一点。例如1995年以来日
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芬兰堪萨斯银行与联合银行的合并,以及美国第一联合银行对第一费德里奇银行兼并等。然而,商业银行的组织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经济学家研究表明,商业银行存在一种呈“
U”型的平均成本函数,是典型的“适度规模”产业,即:一家小规模扩大时,单位平均成本下降,呈现所谓的“规模经济”效应;但当其规模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单位平均成本逐渐增加,非效率开始出现。我国国家专业银行分支机构及规模的设置并不是建立在经济合理性基础上市场供求的结果,也未经一个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集中过程,而是以满足行政偏好为出发点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的。这种格局,不仅分支机构的空间均匀分布付出了高昂的组织成本,为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创造了条件;而且资金纵向分配的局面也难以打破,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分散化与低效率。目前我国四大专业银行存贷款占全国的90%以上,并享有90%以上的中央银行低利率贷款,垄断程度之高惊人。从经济效绩来看,垄断不仅不利于竞争,而且会导致低效率。同时,从我国目前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来看,过于庞大的银行组织体系带来了信息传递不畅,工作效率不高,资金调度不顺,管理费用猛增等问题。而这种负面影响在实际运作中还会进一步扩展,专业银行“规模不经济,规模无效益”的效应已暴露无遗。
如何按照市场经济运作原则重新构筑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
系?笔者认为,应充分考虑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问题。从体制外生成方面看:一是继续培育和发展新建的10家商业银行,其中基础较好、实力雄厚、发展前景乐观的(如交通银行等)可以逐步发展成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二是考虑再建一批新的商业银行(银行是特殊企业,应严格控制),包括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三是将原有设想变为现实,即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尽快建立和发展一批合作银行。而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体制内改造”,即重构四大专业银行组织体系,其基本思路是各专业银行总行加上若
干重要的城市分行组成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其余专业银行的分支可按经济区域组成不同的区域性商业银行。这种区域性银行根据各经济区域情况不同,可按原专业属性组成,也可以是几家区域性专业银行相互渗透联合组成。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一种组建方式,都应体现经济效益原则,都要有利于信息的顺畅传递和银行的高效管理,即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法则和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要求。
三、商业银行业务市场化
现代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下的商业银行,其业务必然通过市场进行。市场经济是市场配置资源经济,成熟的金融市场是实现资金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场所。商业银行业务的市场化:一是资金商品化。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说到底就是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换言之,资金使用权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是金
融市场交易的核心,没有资金商品化就不会有金融市场,因此,无论是证券买卖的直接融资,还是银行借贷的间接融资,都要坚持资金商品化,发展证券市场和借贷市场。二是信用票据化。信用活动票据化是信用制度发展的重要标志。没有信用票据化,就无法保证债权人——银行、企业或其他投资人的利益,信用活动也就无法正常进行。同时,没有信用票据化,就没有金融交易对象,也就谈不上金融市场。三是工具多样化。如果金融商品单一,融资双方就不会有相互选择的机会,也就无市场可言;没有活跃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又如何进入市场拓展业务,尤其是金融创新。四是资产流动化。现代商业银行所进入的金融市场,应该是键全完善的借贷市场与发达活跃的证券市场的统一和结合。金融资产包括
间接融资工具和直接融资工具,它们具有流通转让属性,可以在地区之间、银企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和市场各种参与者之间自由转移。五是主体多元化。金融市场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市场为主体,以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频繁的金融商品交易为前提的。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上,诸多参与者的竞争,会不断创造可供交易的、具有吸引力的新品种,而新品种的推出又为市场的发展创造着动力,推动着商业银行的业务向纵深方向发展。六是利率市场化。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反映的是资金供给与需求最一般本质的关系,因此,要加速中国商业银行体制的市场化,优化金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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