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实施⽅案是指对某项⼯作,从⽬标要求、⼯作内容、⽅式⽅法及⼯作步骤等做出全⾯、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类⽂书,是应⽤写作的⼀种⽂体。以下是整理的中⼩学减负⼯作实施⽅案,欢迎阅读!
【篇⼀】中⼩学减负⼯作实施⽅案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步加强中⼩学⽣减负⼯作的实施⽅案》精神,深⼊推进素质教育,全⾯提⾼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学学⽣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终⾝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案。
  ⼀、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规范办学⾏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为宗旨,进⼀步加强中⼩学管理,规范办学⾏为,切实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全⾯推进素质教育,努⼒办好⼈民满意的教育。
  ⼆、⼯作⽬标
  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进⼀步规范学校办学⾏为,使学⽣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减负主要措施
  (⼀)规范学校办学⾏为⽅⾯,12条主要措施。包括:坚持正确办学⽅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电⼦产品、建⽴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实践锻炼。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5条主要措施。包括: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
  (三)家庭履⾏教育监护责任⽅⾯,4条主要措施。包括:树⽴科学育⼉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健康、引导孩⼦健康⽣活。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9条主要措施。包括:克服⽚⾯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改⾰、⽀持做好课后服务、⼴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实施步骤
  (—)对照整改阶段
  1.全⾯学习。教育局和各中⼩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家长,通过集体学习、专家报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学习理解减负30条的重要内容,⼒争做到⼈⼈知晓、⼈⼈⽀持、各负其责,积极落实。
  2.集中宣传。在我县开展“中⼩学⽣减负--我们在⾏动”宣传⽉活动中,各中⼩学校、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负责组织对⼴⼤师⽣和家长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正向宣传作⽤,努⼒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减负共识。
  3.对照整改。要逐条逐项压实责任,组织各中⼩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和⼴⼤家长,对照减负30条,进⾏⾃检⾃査。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争到2019年底,中⼩学⽣学业负担过重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达标建设阶段
  1.县级检查。组成专门⼯作组,逐⼀对所辖各中⼩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进⾏检查并建⽴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压实整改责任,实⾏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违反减负30条中15个“严禁”和15个“不得”⾏为的,加⼤督查整改⼒度。⼒争到2020年7⽉底前,全县中⼩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家长全部达到减负30条的要求。
  2.政府督导。县级⼈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逐级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作不⼒,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3.推⼴经验。通过检查、督导等,评⽐认定⼀批减负典型学校、培训机构和家长。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以及通过⼴播、电视及其他新闻媒体⼴泛宣传,积极推⼴本地减负⼯作有益经验,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充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共同促进中⼩学⽣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严格规范招⽣秩序
  1.全⾯实施“阳光招⽣”。严格落实好免试就近⼊学政策。教育⾏政部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时间、⼊学条件、报名办
法。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招⽣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保证学区⽣源数量与学校招⽣规模基本适应。⽚区调整时,应提前⼴泛告知,设⽴必要的过渡期,并邀请家长代表积极参与。任何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等作为学⽣⼊学或升学的依据。
  2.全⾯推⾏“阳光分班”。各校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分班⽅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量⼤体相当。通过电脑摇号、抽签等⽅式⼀次性随机对师资及学⽣进⾏现场分配,并公布结果。“阳光分班”过程应邀请学⽣、家长代表参加,接受监督。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重点班、实验班,严禁为选拔学⽣进⾏⼆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学不超过45⼈,初中不超过50⼈。
  (⼆)严格规范课程管理
  1.严格执⾏课程计划。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保证开齐开⾜全部课程。要特别重视⾳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理化⽣实验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的情况。
  2.严格按照课表组织教学。学校课表的编制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课表要求在教室门⼝张贴,并通过络、公告栏等形式进⾏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严禁公⽰、教室张贴的课程表与实际执⾏不同。
  (三)严格规范作业管理
  1.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学⼀、⼆年级不布置书⾯家庭作业,三⾄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科学设置作业内容。作业设计应注重实效性。内容上,难易程度⼒求符合学⽣实际,积极推动实⾏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超出学⽣学⼒要求的作业,严禁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形式上,应灵活多样,⿎
励安排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励建⽴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要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评语应恰当,具有激励性。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1.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学⼀、⼆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考试命题应当由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及教学计划要求,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和考试的信度、效度,不出偏题、怪题。全⾯考查学⽣的素质提⾼情况。
  2.严格考试结果运⽤。考试应当突出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学校和教师要重视对考试结果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科学对策。考试成绩实⾏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式公布学⽣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严格规范作息时间
  1.严格控制学⽣在校统⼀集中教学时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学⽣每天充⾜的睡眠时间。⼩学⽣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时,初中⽣不少于9⼩时,⾼中⽣不少于8⼩时。组织学⽣参加⽂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时。严禁占⽤午休或⾃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2.做好课后服务⼯作。⿎励各校根据学⽣⾝⼼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学校、单位和教师积极参与等多种⽅式,充分利⽤学校在管理、⼈员、场地、资源等⽅⾯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课后服务责任,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集体补课、违规乱收费。
  (六)严格规范教辅管理
  1.进⼀步加强中⼩学教辅材料使⽤管理。严格执⾏国家和省关于中⼩学教辅材料使⽤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科⼀辅”、学⽣⾃愿购买的原则,规范教辅材料使⽤管理。学校要做好⽆偿代购⼯作,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超范围强制或变相要求学⽣订购教辅材料。
  2.切实减轻书包重量。学校和教师要站在⼀切为了学⽣健康成长的⾼度,切实将减轻学⽣书包重量问题纳⼊重要⼯作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为学⽣书包“减负”。学校应积极为学⽣在教室内存放书籍等学习⽤品创造条件,教师应指导学⽣合理携带教材和有关教辅材料,切实提⾼学⽣⾃我管理能⼒,努⼒做到学⽣书包重量不影响学⽣健康成长。
  (七)营造健康教育⽣态
  1.强化正确的教育导向。教育⾏政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特别要加强对、微博等络媒体的运⽤,⼤⼒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的教育、全⾯发展、⼈⼈皆可成才、终⾝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共同建设良
好的教育⽣态。教育⾏政部门和学校要率先把促进⼈的全⾯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克服简单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质量的错误观念。
  2.落实学校领导班⼦责任。学校领导班⼦要坚持把规范办学⾏为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模范作⽤。要明确校长是规范学校办学⾏为的第⼀责任⼈,促进“⼀岗双责”制度落实。学校不得将校舍、场
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量合作举办⽂化课后补习班。不得向班主任、学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要监督教师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培训。指导学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监督检查⼒度
  1.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将规范办学⾏为、减负⼯作纳⼊监督管理重要内容。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综合运⽤⾏政监督、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有效⽅式,对规范办学⾏为及减负⼯作保持⾼压态势,确保⼯作落到实处。
  2.建⽴健全问责处罚制度。建⽴逐级问责处罚制度。教育⾏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
定具体问责处罚意见,提出具体的负⾯问题清单及处罚办法,并加⼤问责处罚意见的宣传教育⼒度,确保⼈⼈知晓,⾃警⾃律。对违反本规定要求和师德建设的典型案例,以及来信来访情况⽐较多的单位,教育局要进⾏重点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追究责任。
  六、责任分⼯
  教育⾏政部门牵头负责减负⼯作,统筹指导各中⼩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将减负30条措施落到实处。负责深化考试招⽣改⾰,⽀持做好课后服务,负责严格管理活动竞赛。负责主动向社会公布减负⼯作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众反映情况的渠道畅通,负责对接到举报违反减负30条规定,造成中⼩学⽣过重学业负担的⾏为,进⾏查实,并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发展改⾰(物价)、财政、⼈社部门⽀持做好课后服务⼯作。
  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作。
  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对减负30条进⾏多层次多⾓度⼴泛宣传,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破除“抢跑⽂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育⼈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状元。
  妇联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家庭教育⼯作,引导⼴⼤家长树⽴科学育⼉观念,促进家长做好学⽣减负
有关⼯作。
  教育⾏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不少于两次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名单,直⾄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员法律责任。
【篇⼆】中⼩学减负⼯作实施⽅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和《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等⽂件精神,促使各中⼩学进⼀步端正办学思想,进⼀步规范办学⾏为,推进“轻负担⾼质量”⼯作,全⾯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教育教学⾏为,确⽴“以学⽣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以促进学⽣健康、主动发展为根本⽬的,以课程改⾰为契机,深⼊研究课堂教学,提⾼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突出品德教育、能⼒培养、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切实减轻学⽣过重的学习和⼼理负担,把“轻负担⾼质量”作为当前全县中⼩学教学改⾰的主要⽬标,有效提⾼学校教育教学⽔平,全⾯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实施。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增强法制意识和能⼒。遵循学⽣⾝⼼发展规律,⾯向全体学⽣,促进学⽣全⾯发展;遵循教学规律,切实规范教学⾏为,进⼀步提⾼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探索“轻负⾼质”的途径,努⼒构建⾼效课堂,不断提⾼教学质量。关爱每⼀个学⽣,特别是要关爱学习困难学⽣和孤残⼉童少年、贫困家庭孩⼦、农村留守流动⼉童等弱势体学⽣,努⼒构建和谐校园,形成和谐的师⽣关系、教学关系和教育内外关系。深化教学内容⽅式、考试招⽣、质量评价制度等改⾰,创新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为核⼼的素质教育。
  三、⼯作措施
  (⼀)端正办学思想,关注全体学⽣。全县中⼩学校⼀定要深刻认识学⽣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觉担起减负的责任,以对学⽣、对社会⾼度负责的态度,树⽴正确的质量观,端正办学思想,⾯向全体学⽣,严格执⾏国家、省、州关于规范中⼩学办学⾏为的各项规定,为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和提⾼教育教学质量建⽴长效机制,全⾯推进素质教育。
  (⼆)开⾜开齐课程课时,控制学⽣作业量。把规范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作为规范办学⾏为的重中之重,全县初中、⼩学课程设置实⾏标准化管理,各中⼩学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开齐课程,开⾜课时。任何学校、任何⼈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式,擅⾃调
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证⾳、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课时。⼩学⼀、⼆年级⼀律不留书⾯家庭作业,⼩学其他年
级学⽣平均⽔平书⾯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学⽣平均⽔平书⾯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双休⽇及节假⽇不得加⼤作业量。不准⽤增加作业量的⽅式惩罚学⽣。要切实加强作业研究和管理,作业要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布置⼤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学校要通过设⽴教学活动公⽰栏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学⽣课外⽂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社团活动安排表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课余及节假⽇⽂化补习活动,保证学⽣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寒暑假、公休⽇、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学⽣进⾏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与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不得组织学⽣接受有偿家教。有住校⽣的学校要组织住校⽣进⾏晚⾃修,晚⾃修每天不得超过两课时,不得组织⾛读学⽣参加在学校的晚⾃修,严禁利⽤晚⾃修进⾏集体上课。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件精神,合理安排作息,要严格控制学⽣在校上课时间,⼩学⽣、初中⽣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时和7⼩时。不得组织学⽣(包括住校⽣)到校集体早⾃修。
坚持“健康第⼀”,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程要求,⼴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抓好“⼤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活动,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每天⾄少1⼩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四)完善质量监测机制,规范考试招⽣秩序。进⼀步优化教学质量的监测⼯作,认真研究检测的科学性,减少考试次数,学校应⿎励教师⾃⼰命题,并逐步建⽴教师⾃主命题制度,尽量为学⽣减少、并逐步杜绝重复⽆效的劳动。加强学科质量检测结果的分析与使⽤。⼩学只在每学期末进⾏⼀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坚决制⽌随意组织学⽣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应牢固树⽴“不让⼀名学⽣掉队”的育⼈意识,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学习成绩在后20%学⽣变化情况,帮助和推进学习有困难的学⽣不断进步。严格规范招⽣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免试就近⼊学,任何学校不得举⾏或变相举⾏与⼊学相关的考试,严禁以各种形式争抢⽣源,随意扩⼤招⽣区域、招⽣数量。各学校要规范编班模式,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重点班,未经县级教育⾏政部门批准,不得擅⾃在学校举办实验班,同时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中⼩学学籍管理,建⽴每个在校学⽣完善的电⼦学籍档案,严禁学校瞒报、虚报、少报在校学⽣数。
  (五)关注课堂教学,致⼒构建“轻负担⾼质量”的教学模式。以“有效教学,⾼效课堂”为导向,积极探索分层次、个性化的教育,深化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提升教师业务能⼒,优化校本教研,利⽤教研督导
组、备课组加强课堂优质教学模式研究,加强学法研究,倡导⾃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合理适度运⽤现代教育技术,⿎励启发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动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缓解学⽣的⼼理压⼒,营造和谐师⽣关系,切实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禁⽌随意拖堂,杜绝⽆备课进教室,杜绝“填鸭式”满堂灌教学,杜绝以检测复习卷代教案。深⼊开展全员研教活动,深⼊探索和总结推⼴先进⾼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培育有效课堂教学的教师典型,⼤⼒推⼴“轻负担⾼质量”重点联系学校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德育⼯作,培养学⽣的综合素质。进⼀步强化班集体建设,培养良好班风和学风,培养学⽣积极的学习⼼态、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法,促进学⽣学习品质的提升。各校要逐步完善德育导师制,建⽴⼀⽀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真正落实“全员育⼈,全程育⼈,全⽅位育⼈”,强化对学⽣的思想引导、⼼理疏导、⽣活指导、学⼒辅导⼯作。尝试值⽇班主任制度,让每个教师都能更⾃觉主动地参与班级学⽣管理,⾏政班主任主要负责班集体建设,值⽇班主任主要负责班级⼀⽇常规管理。遵循学⽣⾝⼼发展规律,⼴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化活动,丰富学⽣的课余⽣活,发展学⽣的兴趣特长。要精⼼设计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年四节”活动,组织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阔学⽣视野,拓展学⽣素质,并做好学⽣综合素质评价。各校要⽴⾜已有的基础和传统,科学规划学校特⾊项⽬和特⾊基地建设,拓展外延,提升内涵,致⼒打造特⾊与活⼒校园。
  (七)争取社会与家长的⽀持,促进家校联动共育。各校要建⽴“减负”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教育开放系列活动等途径,宣传国家、省、州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
绍学校实现“轻负担⾼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让社会、家长更好地了解教育、了解学校、了解教师、了解学⽣,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的责任。
  (⼋)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环境。会同民政、公安、市监、⼈社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培训机构,严禁超标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减负⼯作评议考核,每学期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向中⼩学⽣活动竞赛的⽇常监管,坚决打击⾮正规团体举办的以营利为⽬的的活动赛事,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起查处⼀起。
  联合妇联、财政等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根据孩⼦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不盲⽬攀⽐、跟风报班,促进家长做好学⽣减负有关⼯作,⽀持做好课后服务,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在核定绩效⼯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络、新媒体等作⽤,利⽤公益⼴告等形式,多层次、多⾓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育⼈环境。
  四、保障措施
  (⼀)提⾼认识,⾼度重视中⼩学⽣减负⼯作。为深⼊贯彻党的xx⼤精神,落实全国教育⼤会部署,
全⾯贯彻党的教育⽅针,各教育指导站、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共同努⼒、综合施策,引导全社会树⽴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才培养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明确职责,深化责任。学校要始终把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发展的⼀件⼤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县教育局每学年与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作责任书,将教师的“减负”⼯作情况列⼊绩效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把推进“轻负担⾼质量”⼯作作为学校重⼼转移、提⾼内涵品质的重要抓⼿。各学校要成⽴“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学⽣过重课业负担”⼯作领导⼩组,加强对减负提质⼯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修师德、铸师魂”专题教育,帮助教师树⽴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以敬业爱⽣奉献为精神倡导,以抵制有偿家教为重点,⼤⼒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强化教师有权、有责、有义务教育好每⼀位学⽣的意识,要弘扬教育主旋律和核⼼价值观。切实增强教师减负提质的素质和能⼒。
  (四)建⽴“轻负担⾼质量”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教育局将选择县城学校作为重点联系学校开展⼯作。重点联系学校要根
据“减负”⼯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作实施⽅案及⼯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刚性规定和考核机制。要选择好“轻负担⾼质量”⼯作路径,寻求⼯作的切⼊点与突破⼝,着⼿开展实践,努⼒
探索“轻负担⾼质量”⼯作的基本规律与有效途径;学校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经验,推⼴经验。
  (五)完善奖惩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课业负担的⾏为。
  1.县教育局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课业负担情况进⾏检查和通报,对⼯作做得好的学校进⾏表扬,对⼯作做得不到位的学校进⾏批评。
  2.学校校长为学校“减负”⼯作的第⼀责任⼈,承担学校“减负”⼯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对重⼤违规事件,对经查实违法违规的中⼩学校,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政责任等处分。凡有举报学校违反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学⽣课业负担的确过重的,查实后给学校⼀次书⾯通报批评,累计达到三次书⾯通报批评的,启动问责机制,导致学校发⽣危及学⽣⽣命等重⼤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
  3.把切实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对于教师违反规定、且布置⼤量⽆效机械重复作业造成学⽣课业负担过重的,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实⾏⼀票否决,情节严重者调离现任教学校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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