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基本工资的解析
一、什么个人收入是工资?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规定
A、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B、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C、《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劳部发〔1997〕46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实得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
2、国家统计局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财政部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 3号)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
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什么是公积金(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4、国务院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
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5、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支出,都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结构】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8、司法机关对工资的概念没有作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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