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收取报酬的⽅式
⼈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是会指定管理⼈对企业进⾏破产清算的,⽽管理⼈进⾏破产清算时,可以依法收取相应报酬的,报酬⽅案由⼈民法院确定的,那么管理⼈收取报酬有什么⽅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管理⼈收取报酬的⽅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分期或者最后⼀次性收取报酬,管理⼈报酬⽅案应当包括管理⼈报酬⽐例和收取时间。报酬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报酬的规定》
第三条⼈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分期或者最后⼀次性收取报酬。
第四条⼈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的⼯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报酬⽅案。管理⼈报酬⽅案应当包括管理⼈报酬⽐例和收取时间。
破产管理⼈的任职类型
破产管理⼈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员担任管理⼈。
《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员担任管理⼈。”这⼀规定借鉴了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破产实际及实⾏管理⼈制度的需要,规定管理⼈的任职包括两类:⼀是有关法定机构,分别包括依法设⽴的清算组、有关专业机构和某种专业机构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员;⼆是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员。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分期或者最后⼀次性收取报酬,管理⼈报酬⽅案应当包括管理⼈报酬⽐例和收取时间。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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