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正论》原文与译文(二百四十九)
【原文】
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1〕,而有象刑〔2〕:墨黥〔3〕;慅婴〔4〕;共、艾毕〔5〕;菲、绀、屦〔6〕,杀、赭衣而不纯〔7〕。治古如是'。是不然。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8〕其未也。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9〕者也。一物失称〔10〕,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书》曰:'刑罚世轻世重〔11〕'。此之谓也。
古代官职【注解】
〔1〕肉刑:古代五种刑罚,有黥(qínɡ)、劓(yì)、剕(fèi)、宫、大辟。
〔2〕象刑:象征性的惩罚。
〔3〕墨黥:用黑墨画脸代替黥刑。
〔4〕慅(cǎo)婴:让犯人戴上用草做的帽带代替劓刑。慅,通'草'。婴,通'缨',帽子的带子。
〔5〕共、艾(yì)毕:割去犯人衣服膝盖部分代替宫刑。共,通'宫',宫刑。艾,通'刈',割。毕,同'襞'(bì),古代衣服上的蔽膝。
〔6〕菲、绀(fēnɡ)屦:让犯人穿麻鞋代替剕刑。菲,通'剕'。绀屦,麻鞋。
〔7〕杀、赭(zhě)衣而不纯(zhǔn):让犯人穿去掉衣领的赭衣来代替大辟。赭衣,赤褐的衣服。纯,衣服的镶边。
〔8〕征:通'惩',惩戒,通过刑罚来警戒。
〔9〕以类相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10〕失称:失其平也。称,权衡。
〔11〕'刑罚'句:引文见《尚书·甫刑》。世轻世重,意思是世有治有乱,故刑有轻有重。
【译文】
世俗之人有一种说法:'古代的时代没有肉刑,只有象刑:用涂墨于面代替黥刑;让犯人戴上用草做的帽带代替劓刑;割去衣服膝盖部分代替宫刑;让犯人穿麻鞋代替剕刑;让犯人穿去掉衣领的赭衣来代替杀头的刑罚。古代的时代的刑罚就是这样的'。这是不对的。认为社会已经很了吗?那么人本来就不会去犯罪,不但不需要肉刑,连象刑都不需要。以为人一旦犯罪,就直减轻其刑罚,那么这就成了杀人者不偿命,伤人者不受刑。罪行很重处罚却很轻,一般人就不会知道所犯的罪恶,没有比这更混乱的了。大凡刑罚人的根本目的,即在于禁止暴行、反对作恶,并警戒将来。杀人者不偿命,伤人者不受刑,这就叫做施惠暴恶,宽大犯罪,就不是反对作恶了。所以象刑大概并不是产生于古代的社会,而是产生于近今之乱世。古代的社会不是这样的,凡爵位、官职、奖励、刑罚都是与人所作所为相称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件事情失去了公平,祸乱就开始了。如果德行与其位置不相称,能力与官职不相称,赏赐与功劳不相称,处罚与罪行不相称,那就成了最大的不吉祥。过去武王伐商诛纣,就割掉他的脑袋,并悬于红的旗子上示众。惩罚暴行诛杀凶悍之
徒,是国家治理的大事。杀人者偿命,伤人者受刑,这在历代帝王都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它的由来。刑罚与罪行相称国家就会,不相称国家就会混乱。所以社会是由于刑罚重,社会混乱是由于刑罚轻。在的时代犯罪,刑罚必定是重的,在混乱的时代犯罪,刑罚必定是轻的。《尚书》上说:'世有治有乱,所以刑有轻有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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