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管理京城治安的官职
古代管理京城治安的官职
古代官职
    古代管理京城治安的官职为提举京畿,也称为提刑京畿或京畿提刑。该官职设立于明朝,是掌管中国北方地区治安的主要官员之一。提举京畿通常由大臣或监察御史出任,职责包括协助巡抚、剿贼、镇压盗匪等。随着历史的发展,提举京畿的权力逐渐被分散和削弱,到清朝时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治安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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