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鲁班奖”工程评审概述
一“鲁班奖”全称: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二“鲁班奖”性质: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三评选目的: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四申报单位:鲁班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即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1+3的关系,获奖单位为:总包单位和结构+装修+机电分包单位各一家单位获奖;获奖文件区别:总包单位发奖状、奖杯,分包单位分别颁发奖状;
五评审组织:鲁班奖评审组织及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民间组织组织实施;
六评审程序:每年6月底前申报,8月份现场复查,10月份各复查组组长及领队集中北京汇报,由评审委员会21名评委打分确定评选审项目,获奖奖杯、奖状文件12月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如开表彰大会下发;
七鲁班奖质量标准:
“高于国家规范标准,严于规程要求,克服质量通病,切忌违反国家标准强条,要求质量精细,设计优秀,使用功能完善”;
八鲁班奖质量档次:
鲁班奖质量档次分为“较好”、“好”和“上好”标准,只有达到“上好”质量档次标准要求,才能获选;“上好”:工程质量精致细腻,几乎达到无可挑剔之处,即或有点小的质量问题也可以立即改正;且用户对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都非常非常的满意;
二、鲁班奖获奖数量
1987年开始设置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996年建设部决定将“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鲁班奖是建筑行业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每年80个名额;
一鲁班奖授奖数量体现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年—1996年,每年鲁班奖授奖数是30个以内;
第二阶段:自1996年至2005年的10年中,每年授奖数是80个以上,最多达101个;共有848个工程授予鲁班奖,授奖数每年平均约85个;
第三阶段:自2000年以后,授奖数每年平均约80个最多达84个,每年维持在80个左右;
自1987年设奖以来,到2005年的19年中,共有1055个工程授予鲁班奖,其中对33个工程授予特别鲁班奖;鲁班奖是建筑行业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其质量水平是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因此鲁班奖可堪称是施工质量最佳的精品工程;
二鲁班奖工程特点
1、鲁班奖工程申报范围及比例分配
鲁班奖不仅面对房建工程,包括公建工程、住宅工程,而且更加面对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获奖工程的类别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12%;市政、园林工程占8%;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①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
②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③竣工后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④保密工程;
⑤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⑥已经参国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近几年,申报鲁班奖的工程中,公建工程类仍然是最多的,约占申报总数的55—60%;
2、鲁班奖工程是设计先进合理、管理科学有序,科技含量高,过程精品,具有良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并体现时代特的建筑精品;鲁班奖对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争创国际水平起了很大作用;
鲁班奖可堪称是施工质量最佳的精品工程,是优中之优的工程;是国内或地区部门质量领先水平的工程;是安全、适用、美观的工程;是经得起严格检查的工程;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工程;是用户非常非常满意的工程;是一次成优的工程,是一个整体的精品工程;是经过评选推荐出来的工程;是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工程;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工程;各地区部门设的最高优质工程奖如北京的长城杯、山东的泰山杯、安徽的黄山杯等都可称为精品工程;而每年从长城杯、泰山杯、黄山杯几十个精品工程,再推出几个工程申报鲁班奖,因此这几个工程应该是精中之精的工程;
三鲁班奖工程申报条件
1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3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4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5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条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6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上述第1至4条款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7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四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主要承建单位条件
1在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2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3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2、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新标准质量达到“上好”标准;
3、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4、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
中国最高建筑
5、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6、不得有拖欠民工工资及拖欠工程款情况新增加条款;
五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时间
1、当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可申报参加第二年鲁班奖国优工程的评选;
2、若当年9月30日以后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可申报参加两年后的鲁班奖国优工程的评选;
六鲁班奖申报程序
1、中建企业向主管部门总公司申报并占用总公司内部系统指标;同时征求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并经签署意见、盖章;
2、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3、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应征求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并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的次序;
5、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
6、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七鲁班奖工程推荐评选阶段
1、第一阶段推荐:6月30日以前,由工程所在省、直辖市地区、总公司或部门进行推荐;
2、第二阶段初审:7月1日至31日,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对所推荐的工程进行初审;
3、第三阶段复查: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一般组织8
个复查小组,每个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共4-5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8月中下旬开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
4、第四阶段评审: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组成;复查评审时间在10月中下旬,由评审组打分确认;
八鲁班奖申报资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资料内容: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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