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本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系统掌握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区域规划、城乡规划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区域发展规划制定、土地资源管理、城市开发以及城乡规划等领域的工作,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素质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和素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基本的科学思维,掌握人文地理科学及城乡规划的理论与技术,有求实创新意识和较好的专业综合素养,了解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
.知识要求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了解相关领域的科学知识,包括了解自然地理、环境、交通、测绘等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最新进展与动态。系统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地将其运用于区域与城乡空间规划与管理。掌握城市规划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状况的内在规律和联系。掌握遥感应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必要的数理基础和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能力要求
具备基本的外语读写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掌握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的传统与现代技术方法,以及初步分析数据资料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城乡规划社会调研、数据整理与分析、绘图能力。初步具备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练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相关软件,具有绘制城乡规划设计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基本技能。
三、主干学科
地理学、城乡规划学
四、学制和授予学位
学制: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五、专业核心课程
地图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原理、地理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评价与规划等。
六、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专业见习与实习、社会实践等。
七、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要求
最低总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
选修课程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八、课程体系及学分安排
注:实践环节百分比计算公式为(上机学时实验学时其他课内实践学时集中实践性教学学分)*总学分。
九、人才培养规格实现矩阵
十课程设置及进度计划表
>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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