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系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十二五”建设规划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一、专业人才需求和职业岗位分析
(一)专业人才需求分析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是适应现代化社区管理与服务业发展变革的需要而诞生的全新的职业领域,在社区服务领域,目前主要有社区服务中心(区级、街道级)、社区就业劳动组织、公益性劳动组织、家政服务中心,养老院、后勤社会化劳动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科技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而生活在城镇社区的人员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普通的城镇居民、城市贫困人口、企业离退休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如此庞大的社会体,对社区提供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
在全国,按照每千人中就有225名社会工作者的标准计算,我国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300万人,但是目前我国每年仅有1万余名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见,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
广东省毗邻香港,引进西方先进社区服务理念,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也走在全国前列。截止2013年,广州有47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始运行,近500名社工上岗。深圳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也已经启动,并计划于十二五末期原则上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社工近3000名。
据资料显示,为了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东莞市人民政府2006年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为了适应“村改居” 的要求,陆续成立了一批社会工作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并对社区服务中心规模、工作人员数量、素质等方面都设置了指标,例如: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2012年度东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显示,东莞市有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5家,社会工作机构30家,而拥有800多万人口的东莞,近年来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生每年只有200人左右,《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4年底,全市在公益性社会组织中从事社区工作服务的专职人员人数达到2500名以上,因此目前东莞高校培养的社区服务人才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社区管理与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
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主要城市,东莞市在广东省政府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分别颁布了《东莞
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确定了社区建设在东莞市社会建设的重要地位,明确发展的目标与指标,确保工作执行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府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同时,确保每年建设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数量不少于本镇(街道)社区总数的 15%,力争到 2015年全市 50%以上的社区都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了保证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东莞市政府财政上亦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东莞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市、镇(街道)要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社区各项事业,各镇(街道)要把社区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纳入镇(街道)财政预算。社区公共服务的投入实施总额包干,每年的包干经费投入不低于20万元。同时,为了更好地留住人才,东莞市政府将社区工作人员与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落实到政策层面,颁布了《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东莞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方案(试行)》,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了与社会薪酬水平一致的工资待遇,且东莞市是广东省第一个以文件形式确定社会工作者待遇的城市,其优厚的待遇使东莞市成为广大社会工作者就业的优先区域选择。
在东莞地区,专业定位与设置与我院开设专业相近的只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相关专业,地区教学资源短缺,难以满足高速增长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人才需求量急速增长,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须培养能适应现代化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人才。
综上所述,社区管理与服务是我国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我国今后政府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人才需求正处于高速增长期,开立相关的专业,为社区管理与服务培养各层次人才势在必行。由此可见,本专业是市场需求前景广阔的专业。
(二)职业岗位分析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的学生主要就业单位为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机构、社区物业等单位,如表1-2所示。主要工作岗位社区干事、社工助理、社区文秘专员、物业管理员等岗位。
1 岗位描述
核心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岗位
就业范围
主要工作任务
社区干事
社区居委会、社区政务中心
办公室日常管理、居民档案整理、会议安排、活动安排等工作、迎接上层政府部门的评估和检查
社工助理
社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
协助社会工作师开展社会工作,包括:案主的接待、资料的整理、布置场地、活动的宣传
社区物业管理员
物业管理公司
指导居民利用物业便民服务,帮助居民解决物业管理中的一些便民服务问题
(二)师资队伍状况
本专业是2011年新建的专业,学院非常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人才,专任教师16名,其中高级职称5名(何静、王悦荣、赵书山、洪玉梅、邓念武),中级9名,初级6名,“双师型”教师12名。
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目前现有师资力量较薄弱,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有待优化。
(三)课程设置、实验室及教研等情况
根据行业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岗位的需求和对应的能力要求,及通过对往届毕业生调查收集到的本专业的相关岗位及职业能力要求,我们编制了适合社区管理与服务高职大专类人才的岗位及职业能力要求表。
2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就业岗位分布
岗位
知识、能力要求
1.社区文秘专员/社区干事/社会保障管理员
1. 熟练掌握各项办公室工作的技能,能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日常办公事务                                     
2. 熟悉国家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医疗保险相关福利政策,有申报及具体文书工作的能力。                                                                                      3. 熟练掌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特殊体服务能力,具有制定相应各类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标准的能力。                                              4. 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能力,具有文化娱乐和体育的组织能力。                                                             
2.社工助理/社会工作者
1.基本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及专业方法。
2.具备基本的社会调查与研究能力。
3.基本的策划、宣传、组织能力。
4.具备一定的社会救助能力。
5.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能力。
6.社会调查与研究能力。
7.宣传、策划、组织与管理能力
8.与弱势体沟通的能力。
9.掌握民法的一般原理,能为民众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的能力。
10.达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职业鉴定标准。                   
3. 社区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师
1.基本掌握日常客户服务的能力。
2.物业管理常用文书拟写与档案管理的能力。                           
3.熟练掌握日常客户服务的能力。
4.物业管理常用文书拟写与档案管理的能力。
5.物业管理收费服务的能力、房屋建筑、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能力。
6.物业安全、环境管理的能力、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7.达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物业管理员》四级的职业鉴定标准。
对应岗位需求,在专业方向课程设置方面,主要围绕社区管理、社会服务、物业管理三个岗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社区管理基础、社区政策与法律法规、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活动组织与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导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等课程。
作为一个新的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尚无院级精品建设课程。
在实训室建设方面,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能够满足教学和实践的要求。目前校内实训室包括社区综合实训室、社区文化活动实训基地、公关实务实训室、形体实训室等七个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有五个:星扬社会工作服务实训基地、东莞市隔坑社区服务实训基地、东莞市茶山寒溪水实训基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公司实训基地、东莞中信物业管理公司、东莞中信物业管理公司。
在教研方面,专业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有1项民政部课题(与其他院校合作),省级课题2,市级课题,校级课题      ,但横向课题较少,缺少精品课程和校本教材。
二、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就业为导向,以够用、实用、会用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为标准,以学院已经具备的和潜在的办学条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的教育资源,培养管理、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把本专业办成具有鲜明专业特,在广东省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声誉的专业。
(二)专业定位
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的建设情况,本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求和职业标准为依据,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是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根据教育部教学改革精神,本专业以服务东莞、珠三角地区及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培养面向社区管理与服务行业,适应于城乡社区、民政、物业、工会、公益团体、中介机构需要,具有社区行政公共事务管理、社区文化管理、社会工作服务、物业管理等能力的初级以上应用型人才。
(三)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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