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申请人/制造商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包括永磁型和超导型。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为应用磁共振原理进行人体成像的设备。
本指导原则适用范围为磁场强度不大于3T的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更大场强的磁共振系统及磁共振波谱等其他方面的内容及资料要求并未包含在本指导原则之中。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技术资料
制造商应当向审查人员提供对系统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基本信息。产品的技术资料作为注册文件中一个单独的文件,应包含下列信息:
1. 五项基本原则产品描述
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描述,列出系统部件以及每个部件应用目的的详细说明(至少应包含附录I中描述部件),并给出主要部件的照片和系统各部件之间相互连接的示意图,图中应清楚地标识各部件(至少应包含附录I中描述部件),其中包括充分的解释来方便理解这些示意图。除此之外,还应包含附录I中所列的具体信息。
2. 产品适用范围和产品禁忌证。
3. 产品工作原理的概述。
4. 系统变更情况和新组件的应用(若有)。
提交文件应详细描述要修改的已上市系统,并提供所有重大硬件和软件变化的列表和描述(参照附录I)。影响安全或性能特性的变更应进行清楚标识。
新组件、附件或软件的提交文件中应详细描述新组件、附件或软件要应用的系统,并提供每个新组件或附件的功能和技术特性的描述。应该包含特殊类型组件、附件或软件的设备描述中的任何适用信息。在所有的情况下,应解释任何新的技术特性,并且应包含相关的文献参考资料或临床资料。
5. 磁共振成像系统软件描述文档另作要求。
6. 设计和生产过程相关信息。
包含产品的设计过程和生产过程的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是设计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概述,但不能替代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详细资料。
7. 产品历史注册情况及产品变更情况记录。(如适用)
(二)风险管理资料
本要求的主要参考依据是医药行业标准YY/T0316-2008(idt ISO14971:2007)《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下称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标准)。
制造商应提供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文档。扼要说明在注册产品的研制阶段,已对产品的有关可能的危害及产生的风险进行了估计和评价,并有针对性地实施了降低风险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在产品性能测试中验证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达到了通用和相应专用标准的要求。对所有剩余风险进行了评价,全部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为制造商对注册产品的安全性的承诺提供证实。
风险管理文档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组织;(2)注册产品的组成;(3)注册产品符合的安全标准;(4)注册产品的预期用途,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的判定;(5)对注册产品的可能危害作出判定;(6)对所判定的危害进行了哪些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7)对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进行估计和评价。具体要求见附录Ⅱ。附录内容作为参考,企业应根据申报产品具体情况编写风险管理文档。
(三)注册产品标准与检测要求
1. 设备描述,可参照附录I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1产品组成,应写明拟申报的产品组成。
1.2所采用的磁体的类型、磁场强度(含误差)和磁体的患者空间几何尺寸。
1.3射频发射系统的功率,每个射频接收线圈的特性(表面线圈还是容积线圈,规范区域,是否发射、接收、发射/接收,通道数)。
1.4梯度系统的最大峰值电压和最大峰值电流,梯度切换率,梯度强度。
1.5软件型号及版本号。
1.6系统使用工作站/显示器的最低要求。
1.7是否包含生理信号门控/触发系统。
1.8是否能够在一级和二级受控模式下运行。
1.9所有可选配的患者支撑装置的要求。
2. 安全要求,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2.1通用电气安全应符合GB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GB 9706.15-2008《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的要求。参与环境试验的部件应至少包括恒温屏蔽环的重要部件,如电源部分,梯度子系统,谱仪子系统,射频子系统,可以被带离扫描室的射频线圈和门控组件。
2.2专用安全要求应符合YY 0319-2008《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 安全专用要求》的要求。
2.3激光装置应符合GB 7247.1《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的要求。
2.4生物相容性应按照GB 16886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若适用)。
3. 产品性能要求,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3.1 应符合YY 0482-2010《医用成像磁共振设备 主要图像质量参数的测定》标准的要求。
3.1.1 SNR
所有线圈都应参与,扫描方向按照每个线圈的规范区域进行测试。
3.1.2 均匀性
所有线圈都应参与,扫描方向按照每个线圈的规范区域进行测试。
3.1.3 二维层厚
选取一个线圈进行测试,三个方向都要测试。应对典型层厚和最小二维层厚(若声称)加以规定并进行测试。
3.1.4 二维几何畸变
选取最接近匀场区大小的接收线圈进行测试,三个方向都要测试。
3.1.5 空间分辨力
选取图像较均匀的线圈,优先选头线圈进行测试,三个方向都要测试。
3.1.6 鬼影
选取一个头线圈(若有)和一个体线圈进行测试,三个方向都要测试。
3.2 磁体应提供适当的性能要求,至少应包括磁体的磁场强度,磁场稳定性,磁场均匀性(同时声明匀场区的大小),逸散磁场(5Gauss线)的范围,磁体的患者空间几何尺寸五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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