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交换:作为回族民间社会关系的一种维系方式
作者:王歌
来源:《中国民族博览》2016年第07期写出几种植物传播种子的方法
作者:王歌
来源:《中国民族博览》2016年第07期写出几种植物传播种子的方法
【摘要】基于“礼物交换世界”中的非功利性联系,马歇尔莫斯提出了蕴含在礼物中的某种精神力量“hau”,使礼物的给予、接受、回报成为了建立人际关系中的强制性义务。阎云翔却提出在中国民间的礼物交换中,人情扮演者一个很重要的联系,同样使“随礼”成为了维系双方关系的义务。总之,礼物交换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在经济、法律、道德方面都不可忽视。在宁夏回族民间,人生礼仪活动是人们最主要的社交场所,重要仪式中的礼物交换更成为维系良好友谊、建立和谐美好社会、展现人间温情的“制度化”的表现方式。
【关键词】礼物交换;回族;社会关系
下水管直径 【中图分类号】退保手续C915 【文献标识码】A
三国战纪1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尚屈原的诗句“礼”是这片土地上流传下来的美德。中华经典《礼记·曲礼》中说“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物交换作为古老而悠
久的传统习俗延续至今,经久不衰,并逐渐成为建立、维系、巩固人际关系的方式,出现在人生各个重要阶段,伴随着人们的成长。回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儒家伦理道德及正确观念对回族传统道德、行为方式也产生着重要影响,使得礼物的交换在回族民间社会中同样扮演重要角。
任何谈到“礼物”的问题几乎都绕不开马歇尔·莫斯的经典著作《礼物》,其中展现给我们的是“礼物是如何维持一个社会的秩序,背后有怎样的力量使礼物具有这样的功能?”这同样适用于当今回族民间社会中的礼物交换。礼物交换看似微小,却是环环相扣的,引导着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礼物本身的灵性(莫斯使用“hau”小时代 青木时代来表示)使赠礼行为具有三项义务:给予、接受和回报,其中,回报的义务是莫斯“礼物交换世界”的核心,同时也构建了一张张不断扩大的人际关系网,使得赠礼者与收礼者有割舍不断的联系,形成了永不间断的赠礼——收礼——回礼的链条,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维系方式,维系着整个人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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