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存证平台与区块链存证平台对比
电子存证平台 | 区块链存证平台 | |
案例 | 优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与杭州趣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 (2017)浙0192民初674号 杭州互联网法院 | 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18)浙0192民初81号 网页截图杭州互联网法院 |
法律依据 | 《电子签名法》第八条 | |
认定标准 | 一、 设备清洁性; 二、 网络环境的清洁性; 三、 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未篡改性。 | 一、 存证平台具备相关资质; 二、 侵权网页取证技术手段可信; 三、 利用区块链保存的电子证据完整。 |
结论 | 存证电子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 |
所涉平台 |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 保全网 |
取证手段 | 通过杀毒软件确保设备清洁,并确认网络连接真实之后,通过搜索引擎进入待取证侵权网站,查并截屏保存待取证页面及查看网站ICP备案等信息。整个过程进行同步录屏和外部录像。 | 通过查IP地址得知平台服务器部署于阿里云平台,环境安全;在确保网络连接真实的情况下,取证人通过自动调用谷歌开源程序 puppeteer对侵权网页进行图片抓取,同时通过调用curl获取目标网页源码。由千麦鉴定所对保全网中使用puppeteer和curl程序进行网页截图和源码调取的技术性进行了鉴别和确认。 |
存证原理 | 平台将某一具体时间用户提交的证据文件进行处理,产生一个唯一对应的数字指纹(hash值)和tsa格式加密的时间戳证书。Hash值上传至平台,用户可下载证书与证据文件一并保存。 需要验证取证文件时,可在时间戳服务中心网站上将待验证文件与时间戳证书进行匹配,由于证书与源文件具有唯一对应性,如果文件能通过验证,就可以证明自申请时间戳时起,文件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 平台将网页截图、源代码和调用信息等证据文件打包压缩计算出SHA256值后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并通过FACTOM锚定到比特币区块链,以保证电子数据未被修改。 审查证据时,从平台网站上下载打包压缩的证据文件进行hash值计算,经比对,该数值与取证人所提交的进行区块链保存的电子数据hash值一致,故可确认涉案电子数据已经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且从上链至今保存完整、未被修改。 |
优势 | 1. 无需上传电子文件内容,避免因上传证据带来的信息和秘密泄露的风险。 2. 由权威的国家授时中心作为时间戳授时的时间源,在时间节点证明上具备一定公信力。 3. 实践操作比较成熟,已有大量司法案例采信。且无需经过司法鉴定,成本较低。 | 1. 依靠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存储技术,一旦上链后篡改数据几乎不可能。因此有效减轻了对存证机构公正性的依赖;同时也避免了存证平台服务器被攻击或故障导致数据泄露或灭失的风险。 2. 用户可选择直接上传需保存的文件,或选择仅上传文件的电子数据hash,可保护用户隐私。 3. 区块链自带时间戳功能,在时间节点上证明力强。 |
问题 | 1. 本质上还是一个“中心化”的存储模式,与取证文件对应的hash值由时间戳服务机构储存,其可信度依赖于服务机构的独立性与中立性。 2. 时间戳证书存放于本地。虽然文件经过加密,但技术上仍然有破译并篡改的可能。 | 1. 实践操作还不够成熟,司法采信案例少;对取证手段的技术性问题还需要依赖司法鉴定加以证明,诉讼成本较高。 2. 数据最终存储在比特币区块链上。一旦有一天比特币停止运营,所存储的证据数据就会面临灭失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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