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资产评估报告范文(汇总6篇)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范文(汇总6篇)
    资产评估报告的种类
    根据资产评估的范围,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划分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种类:
    一、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这是按资产评估的范围划分的。
    1、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2、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仅对某一布分、某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和土地估价报告书
    这是按评估对象不同划分的。
    1、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是以资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这里的资产可能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2、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则只是以房地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3、土地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是以土地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第2篇
    近日,我省房地产(中介)专家委Y会对《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表》评审细则进行了规范,
以更利于各估价机构完善房地产估价报告,也方便了各评审人员具体操作。《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表》仍采用中国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学会的统一格式,但对房地产技术报告的评审仅只有在“数据来源与确定、参数选取与运用及计算过程”中提出了要求,也就是依据“数据来源依据充分或理由充足,参数选取客观、合理,理论和现实上有说服力,有必要的分析和过程,计算过程完整、严谨、正确”进行评审。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估价专家委Y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所以对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专业技术鉴定,也主要是对其估价技术报告进行技术鉴定,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其实,作为一份完整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技术报告应是其最核心的布分,如果没有比较明确的评审要求,对估价机构和评审人员都不利于具体操作,报告评审会有失公允,也会使估价机构难以发现自身技术报告的缺陷而不求改进。
    本人经过多次参加全省范围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专家评审和司F技术鉴定工作,阅历过一些估价机构所完成估价报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相关资料,对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进行综述,以供同行参考。
    一、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常见问题及分析
    《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对估价技术报告的要求是应详细说明估价技术思路,采用的方法及其理由、估价方法的定义。估价人员应熟知、理解并正确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综合运用。但通过调查各估价机构所完成的报告,常见缺陷有:
    (1)报告的技术思路、估价方法描述不清,估价方法也无定义。从估价报告的全菊看,从价方法的选用是否正确,此问题很关键。选用方法应全面、恰当,是否有合理的说明和理由。不选用的,充分说明理由,选用的,简述了道理。
    (2)只使用了一种估价方法。尽管《房地产估价规范》中有规定对同一估价对象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但实际中我们大多数估价机构所出具的估价报告只采用了一种评估方法。当然,这其中也受到估价对象特殊性和当地估价条件的限制。但现在很多银行和拆迁管理布门都已明确提出,估价方法还是应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不得随意取舍;若必须取舍,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陈述理由。
    (3)能用市场比较法的没有用。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同类房地产交易案例较多的估价,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估价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
    (4)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的估价没有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有些估价机构对宾馆、酒店的评估,特别是在拆迁估价报告中对商铺或门面的评估不采用收益法而采用其它评估方法,致使委托方或有关当事人也会提出疑议。
    (5)已明确的估价目的,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没有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估价方法的选用没有结合估价对象的特点或不符合有关的规定。我们评审报告就应就估价方法是否与估价目的、估价对象适用,以确定估价技术路线是否正确。 评估报告
    (6)具有投Z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未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一些拆迁户在质询估价机构时经常会问到为什么没有采用假设开发法?这其实原因很简单,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的估算结果,都必须是“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7)简单的采用成本法对任何物业进行进行估价。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而一些估价人员为了操作方便,一直沿用成本法或重置成本法直接估价,这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
    近日,笔着评审过某估价机构完成的对一宾馆的拆迁估价报告,该报告技术路线是对土地和建筑物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其中地价采用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评估,建筑物价值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看似采用了多种评估方法,其实质是只有一种评估方法,且没有坚持房地合一的评估原则,对一份有技术含量的拆迁估价报告而言是不妥的。
    二、市场比较法常见问题及分析
    市场比较法是估价机构应用得比较多的一种评估方法,基本上大多数的估价人员都能够熟练运用。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能将该评估方法做得天衣无逢而无纰漏或瑕疵。尽管各估价机构所使用的市场比较法的格式都不会一致,但其要求或内涵应完全一样的,所以估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在能使估价结果真正符合市场价值。
    (1)可比实例选择不当或可比实例不符合条件(用途相同、结构相同、所处地段相同)。如:比较实例的价格过高或者过低,交易日期与估价时点相隔过长(不能超过1年的时间,《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房屋用途内涵不一致(如门面与商场铺面比较),非同一区域内案例比较。
    (2)修正系数的确定没有充足的理由,修正系数的取值不统一、不规范或比较物与参照物相互颠倒。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如:居住、工业等),其因素修正时选取的侧重点和权重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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